招聘医院年公开招聘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满足长汀不断发展的医疗需求,缓解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现象,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经院党总支委员会、院务会及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县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对招聘过程进行指导,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医院行风办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梅昌

常务副组长:钟桂云

副组长:袁跃华陈宪明张爱民游向前曹金来

成员:马华安肖毓满吕红梅钟仰彬林华华饶明健罗汉辉王开晖王晓书聂丽华王胜荣谢永泉

(二)成立院内招聘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胡春雷

成员:医院行风办小组成员。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

(二)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人数

详见《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1.龙岩市户籍,指:①年8月1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龙岩市籍生源,户籍尚未迁回龙岩市辖区落户的。

2.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年8月1日)。

3.年8月1日(含)前取得龙岩市辖区居住证的。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长汀县在编工作人员因辞职、解聘(含自动离职)距年8月1日不满3年者。

4.进入聘用程序,无特殊原因放弃此次聘用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聘考试。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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