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汀县委印发《长汀县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年确定为基层基础建设年,拿出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决心,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大抓支部”的工作导向,从培养选拔干部在基层、提升组织力在基层、发挥人才作用在基层、制度创新在基层、工作落实在基层等五个方面共出台33条具体措施,着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各类人才集聚效应,推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培养选拔干部在基层《办法》指出,基层一线是干部成长的摇篮,必须把基层锻炼作为干部必修课,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大舞台。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干部培养锻炼、扎实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严格干部日常监管等六个方面强化干部培养管理工作,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重用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真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着力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提升组织力在基层《办法》指出,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必须在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办法》着力规范党组织设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等五项基层组织基础性工作,着力提升党组织书记、党员、村级后备力量队伍素质,党组织活动、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流动党员管理、党建引领、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和红土·生态先锋党员工作室带动水平等七个短板弱项工作,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标准建立“一人一档”,开展“乡镇书记论坛”,每年举办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探索建立村级后备力量孵化基地,党员轮训全覆盖,实施党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系列“引领工程”,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发挥人才作用在基层《办法》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才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智力支撑作用,让人才红利惠及基层。从摸清人才底数、强化引才聚才、注重人才培育、优化人才服务四个方面做好做实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成立人才协会、建立乡村人才之家、建立党政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促进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推动人才作用有效发挥。
制度创新在基层《办法》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总结提升,注重务实管用,推动建立一批符合基层实际的制度机制和措施办法。通过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制定出台《基层党建项目化发展、品牌化建设》《实施无职党员清单管理》《乡(镇)组织干事、县直党务干部管理办法》《抽调巡察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在党建引领上创新、在制度建设上创新,在示范提升上创新,进一步总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中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善于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规范开展。
工作落实在基层《办法》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最终靠基层实现、在基层展现,必须强化“书记抓”的意识和“抓书记”的导向,着力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基层基础工作落地见效。从强化“书记抓”“抓书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等五个方面强化工作保障,明确提出用好晋职晋级、绩效管理、评先评优、表彰表扬、问责惩戒等综合措施,激励党员干部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基层重点工作中担当尽责,苦干实干,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开花结果。
为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办法》对33条具体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各基层党(工)委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将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列入县委大督查大落实督查项目和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成效显著的党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进行督促整改、约谈提醒、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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