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6个“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长汀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了以“生态汀江源”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集中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以及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等。
展示汀江源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并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和环保布袋,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此次活动还邀请了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水保局参与,在三元阁广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环境保护知识。
针对我县生态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特点,我院工作人员着重对现场中老年人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
此外,我院工作人员结合现场野生动物名录展板,宣传我县野生动物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以图说法,倡导群众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群众们提高了对保护生态环境及美丽汀州的认识,纷纷表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爱护汀江源人人有责”“环境保护不分你我,大家要从小事做做起、从身边做起”。
文案、编辑:吴思璇
来源:长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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