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长汀餐馆堂食娱乐场所啥时候开业

来源:龙岩全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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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龙岩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推动服务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岩新冠肺炎防指〔〕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现根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要求,就疫情防控期间推动全市服务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实现全年服务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复工复产条件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和服务业各行业特点,按照“可以复工、有条件复工、暂时不能复工”实行行业分类精准管理,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   1.餐饮企业   恢复餐饮行业(含小餐饮店)正常营业,鼓励实行外带、外卖或配餐等方式供餐。设有堂食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大餐桌设置距离,餐桌距离应当保持1米以上。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顾客用餐后要及时对餐饮用具、桌椅进行消毒。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对体温超过37.2℃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用餐人员需戴口罩,坐下饮食才脱口罩,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单位食堂根据需要可以复工,鼓励采取分餐、盒饭、外购等形式保障员工餐饮。   2.酒店宾馆企业   可以复工,餐饮部分按照餐饮企业复工条件执行,酒店宾馆住宿原则上一个房间安排住一人(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同户人员除外)。   3.商品贸易企业   已暂停营业的商品贸易企业可以恢复营业。   4.交通运输(快递、物流)企业   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的原则管理,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需要,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   5.专业市场   农产品、建材家居、汽车(含二手车)、日用品、粮油饲料等专业市场可以恢复营业。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每日进行“三清一消”(清除废弃垃圾、清洁营业场所、清洗器具柜台、全面消毒),汽贸城等专业交易市场商户可采取预约服务、电话和网络销售,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6.金融企业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可以开放营业网点,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可以复工。   7.房地产销售企业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可以开放商品房售楼处和中介门店(线上经营活动不受此时间限制)。疫情解除前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发布会、答谢会、开盘仪式等群体聚集性活动。针对可溯源的购房户,采取“一对一”预约看房、签约,一名销售人员一个单位时间原则上接待一名意向购房户,销售人员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8.文化体育娱乐企业   文创企业、文化出版企业、文体制造、文体用品零售企业可以复工。暂停开放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馆)、游乐设施,暂停娱乐场所、电影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暂停文艺演出活动、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群众文体活动、民俗活动等群体聚集性活动。   9.旅游企业   对疫情低风险地区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后,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决定开放。暂停旅行社组团旅游活动。   10.社会培训企业(机构)   疫情解除前各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补习活动,学校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参与学生线下补课,暂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11.科技、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企业和社会福利机构   可以复工,暂停群体聚集性活动。   12.其他服务业企业   小副食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理发店、小家电维修店,车辆修理、广告公司、药店、诊所等服务企业可以复工。小理发店鼓励预约服务,店内人员不得聚集。对暂时不能复工的服务业企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二、加强安全防控   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复工复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的要求,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应加强下列安全防控措施:   1.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按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规上(限上)企业应拟定复工复产方案,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防控措施、物资储备等内容。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告知所在地乡镇(街道),并及时报送复工复产方案。   2.配齐配好疫情防控物资   企业要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测温仪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满足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和员工劳动作业基本的防护需求,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防护物资采购问题。   3.落实分类差异化管控   按照分类差异化管控的原则,对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市外员工分三类管理:   第一类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暂缓返岩,对已返岩的员工,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隔离14天等措施。有省外疫情高发地区〔除湖北(武汉)外〕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的入岩务工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要求。   第二类是对省外非疫情高发地区的返岗复工人员和来岩务工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岗,但仍需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措施,避免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   第三类是已取得省外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信息并采取“点对点”包车包飞机列车(车厢)方式来岩的省外务工人员,省内返岗复工人员和来岩务工人员,在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措施前提下,企业可直接安排上岗,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者,医院就诊。要实行错峰返岗,严格落实企业员工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和动态登记制度,加强和规范人员进出、住宿安排等工作,杜绝群体聚集性活动。   4.严格抓好公共场所管控工作   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经营场所的严格防控管理,对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含营业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方可允许进入提供服务;对重点区域(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和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时清洁和消毒,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三、落实保障措施   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和推动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   1.从严落实安全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对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企业数量大的行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复工指南,及时发放给企业,并加强日常监督指导。   2.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以推行承诺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后可以自行复工;对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在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和调整经营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在达到标准后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3.强化政策引导扶持   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特别是要指导企业用好《龙岩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导则》《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等近期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和相关防护指导文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各类生产要素保障,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全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审批门槛、前置条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颇和极端做法,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环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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