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安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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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6月9日至7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7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和党务公开原则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精心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部署落实。

  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在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汤任贵就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作了表态发言。7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反馈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在此期间,5次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中共长汀县安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一一对应、立行立改、逐一销号”的要求,细化分解为6类63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高效落实。并及时与巡察组定期分析研判,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推进。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确保责任到岗、到人。7月31日我局召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部署会,会上原文通报《关于对县安监局党组巡察的反馈意见》,组织学习《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具体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把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整改过程中,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汤任贵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面、彻底、系统落实整改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本股室(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整改实效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召开1次整改部署会、1次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7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问题一本台账、一个问题一个总结、一个问题一套考核”的整改工作模式,对所有整改事项实行销号式管理。全面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知晓,自觉接受干部群众、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力不强”问题。

  针对“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我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学习贯彻,制定印发《长汀县安监局日常工作事项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对上级指示批示精神的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责任心,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不折不扣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

  2.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局领导班子存在畏难情绪,缺乏真抓实干精气神”问题。局领导班子自身带头,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考勤、中途抽查,特别是针对迟到、早退等老问题,坚决不留情面,采取个别谈话,通报批评,公开检讨,切实转变认识,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性。如:5月份以来,派驻纪检组对2名科级干部和4名事业干部的迟到、早退问题进行批评教育;8月27日以县安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汀安委办[]号),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企业在各种评先评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稳步推进;

  (2)针对存在“懒政怠政现象”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的处理,并严格按照《长汀县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汀委办[)19号)要求,认真履行好政策服务、项目服务、要素服务、法律服务、安全维稳服务等职责,做到优质高效且定期走访服务企业;二是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定期听取联络员汇报服务企业情况督促其履职到位,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安监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职责,加大局党组指导党支部工作力度,并督促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于9月20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针对“局党组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候选人的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换届选举无效”问题。一是我局于7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决定9月20日前对支部进行重新选举,8月2日以正式文件向县直机关党工委请示重新选举;二是根据8月7日县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同意中共长汀县安监局支部委员会重新选举的批复》和《关于安监局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要求,我局于8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酝酿提名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提交局党组严格审核,再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卫计局等部门和单位对支委候选人进行联审联鉴征求意见,并呈报县直机关党工委研究,确保候选人资格真实有效;三是9月4日我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依法对支委重新选举;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

  (1)针对“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现象”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汀安监党组[]24号),局党组和党支部严格按照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将党的群众路线重新纳入学习教育,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如:6月23日局党组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会暨第一主题组织生活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并开展了主题发言、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会后全体党员提交了第一主题的学习心得;二是局党支部通过党员E家、   (2)针对“支部党员对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的学习不够扎实”问题。我局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印发“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对16名党员进行测试,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以学风促作风,以此推动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

  2.关于“不按规定收缴党费”问题。

  (1)针对“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强”问题。局党支部制订《关于建立“党费交纳日”制度》,建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从年7月开始每月15日开展“党费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建好党费收缴各类台账,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2)针对“没有按照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年4月-年12月的党费补交工作”问题。我局支部于年9月15日按照规定对全体党员的党费进行清查补交,截止9月20日,已全部补交到位,对补交党费进行了公示,并上交县直机关党工委。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

  (1)针对“党员基本信息不全”问题。我局党支部结合县直机关党工委开展的党员信息录入工作,采集的党员基本信息通过本人签字确认、信息采集员签字复审和党支部书记签名最终确定的“三道关口”,彻底摸排党员基本情况,确保全体党员信息准确无误。

  (2)针对“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问题。我局党支部按照“长汀县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发展党员的六种台账,规范了发展党员档案管理,对正在发展的同志进行重新审查,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过程所形成文件材料的系统、准确和安全。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没有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问题。我局党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长汀县安监局党组和党支部学习工作计划》,7月1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长汀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副组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人选,进一步确保党组学习教育抓经常、抓落实。今年以来,局党组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确保学习教育“四到位”,即:时间、地点、人员、记录规范四到位。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年以来,局党支部切实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9次,党课3次,局党组对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记录详实、规范;二是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引导当事人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并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年度全县各党组、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围绕理想信念等六方面主动重新撰写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针对“党内政治学习不认真,党员个人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记录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个别记录只有简单一句话”问题。局党组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年县安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支部学习工作计划的通知》(汀安监党组〔〕9号)、《长汀县安监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汀安监党组[]24号),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局党组、党支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引导党员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局党组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等,督促学习持续深入开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组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1)针对“年、年、年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均雷同,且年、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材料中多处引用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错误表述”的问题。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切实增强“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做到“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强化局党组成员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对年至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修订完善,并重新签订,进一步加强局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三是对工作落实不力,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县安监局党组提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存在造假的现象”问题。派驻纪检组已对制定廉政责任书不认真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党性原则不强,政治意识弱化”问题。

  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在谈话了解中,涉及本人经办的问题,不如实反映情况,互相推脱”现象。一是结合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周例会等会议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运用“四个意识”、“五个思维”解决问题,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局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强化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的意识;二是对巡察谈话过程中,不如实反映涉及本人经办问题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分析思想根源,培养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3.关于“工作纪律不严,廉洁风险突出”问题。

  (1)针对“虚开发票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其他支出”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长汀县安监局机关工作管理规定》中财务管理制度,利用周例会等会议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重点学习,并督促办公室、财务人员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范围,确保各项经费按规定支出;二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检讨说明;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个别工程项目发包过程不公开,存在优亲厚友现象”问题。一是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党纪立案调查;二是对我局年的招标采购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对广告宣传及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申请方式、审核、审批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经自查,未发现年有规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事宜;三是局党组进行认真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及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管理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针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严肃”问题。我局制定印发《长汀县安监局执法业务培训实施方案》,自8月份开始,根据方案落实了股室负责主讲,人人参与学习培训,并结合当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监察,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着重了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类案件处理过程是否存在变更处分内容的行为,进一步确保安全监管无漏洞,已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购买烟酒”问题。

  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之后仍然存在违规购买烟酒”问题。一是我局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加强对接待费支出标准和支出总额的控制,规范接待费报销手续,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单据坚决不予报支;二是对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项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

  2.关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针对“个别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无法提供相关学习培训的文件或依据和个别干部外出培训期间以其他支出列支个人参观费用”问题。一是我局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并由局办公室、财务室对违规公款旅游经费进行全面清理清退;二是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检查材料;三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已问责2名科级干部,其中1人给予诫勉谈话,1人给予党纪立案调查。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针对“年6月18日至年12月31日,县安监局及原安全生产技术协会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一是8月1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及支部大会,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通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责成综合股发出追缴通知单36份(其中安监局27份,协会19份),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全面追缴,截止9月20日,已追缴清退到位;三是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项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四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4.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未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对公务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未登记和公示”问题。一是制定《长汀县安监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对公务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详实记录,进一步堵塞公务用车监管漏洞;二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派遣制度,公务用车需由办公室车辆派遣的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后,填写《长汀县安监局公务执法用车派车单》,驾驶员凭派遣单出车;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对于规定相关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派车的坚决不派车。

  (2)针对“未建立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定点加油制度和统一保险制度”问题。严格执行《长汀县安监局机关工作管理规定》(汀安监党组[]3号),并对公车维修管理、定点加油、统一保险进行规范,车辆需要维修、加油、保险时,驾驶员必须如实填报《公务用车维修、加油、保险申报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到指定的修理厂、加油站、保险公司进行维修、加油、保险等相关业务。

  (3)针对“大量现金加油没有车牌号只有单位名称,存在‘以油代租’的方式报销私车加油费的现象”问题。一是对违规报销车辆油费进行了追缴清退;二是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4)针对“违规充值加油IC加油卡”问题。一是规范公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卡由财务室负责充值,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二是综合股对加油卡充值情况进行登记,并负责监督检查;三是责成局综合股、财务室对违规充值IC加油卡费用进行清退追缴,截止9月20日,已全部清退追缴到位;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五是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项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

  (5)针对“车辆维修未经审批,修理费用大,廉洁风险突出”问题。一是由综合股审核、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严格公务用车修车费用支出,杜绝违规报销费用及以车辆维修名义套取资金;二是由综合股对现有车辆驾驶员进行了廉政教育和安全教育;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1)针对“存在无公函、无接待清单、超标准接待、接待费、加班费白条支付”等问题。一是局党组要求办公室、财务室等职能股室严格按照《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汀委办〔〕76号文件)等规定贯彻落实,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报销流程;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违规报销住宿费”问题,一是已追缴清退违规报销的住宿费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项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

  6.关于“违规支付保险费”问题。

  针对“存在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问题。一是对违规支付保险费进行了清退追缴;二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辞退处理。

  7.关于“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费”问题。

  针对“个别干部存在领取伙食补贴后另行报销餐费”问题。一是经办人已退回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交通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针对“出差时间与过路费票据时间不相符”问题。一是局党组要求办公室、财务室加强学习,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财务行为80条》,规范财务制度,确保公务接待及报销手续符合规定要求;二是经办人员已退回违规报销交通费。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任免不严肃”问题。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二是对违规任职的股室负责人,已进行免职,并做了轮岗交流处理;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组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结合单位职能和人员实际,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科学合理选人用人,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用人风气。

  2.关于“干部轮岗机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我局事业编制人员多,干部轮岗交流少,缺乏培养年轻干部的意识”问题。我局党组推行干部交流和轮岗制度,根据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能和现有干部职工状况,促进干部职工合理流动,提升干部队伍活力,针对普遍存在混岗现象,行政股室岗位基本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县局行政和事业在编人员的实际,正逐步推进解决,如:9月初,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事业干部轮岗交流问题,对非煤矿山股的副股长交流到局综合股和原综合股股长交流到局安监股轮岗锻炼。

  3.关于“单位人员与协会人员混用”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共聘用5名工作人员,但长期只有1人在岗,其他4人包括财务人员均在安监局各股室上班,工资由协会承担,与协会章程和用人规定不相符”问题。一是年5月,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已经撤销,原协会聘用5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解聘外,其余4名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至安监局工作,人员混用问题已解决;二是对编外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岗位设置进行考核优化,按照相关政策逐步清退不必要和不合适的编外人员;三是严格按照编制管理要求,从严控制编外人员的进入,规范编外人员的使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发放薪酬。

  (六)其它方面

  1.关于“广告宣传费用大,存在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其他支出问题,廉洁风险突出”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规范宣传广告制作申报程序,需要制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栏的,由宣教中心负责人填报“长汀县安监局宣传广告制作申报单”,再由分管领导审定把关,最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宣教中心统一办理;二是加强对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局党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局财务室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收缴其违纪所得;五是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项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

  2.关于“大量现金直接支付给单位经办人”问题。

  针对“车辆修理费用、购买培训教材、办公用品等费用直接支付给经办人”问题。一是对把关审核不严的1名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离出纳岗位。二是全面规范现金管理,要求出纳人员每日核对现金,做到账证、账款相符,库存现金已全面规范;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转账审批制度,明确相关会计人员职责,加强财务审核,严格财务审批,杜绝大额提取现金和以领代报等违反财务规定行为发生。今年以来,未再发生大量现金直接支付给单位经办人现象;四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检讨说明。

  3.关于“工会经费资金拨付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经费拨付不符合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中有关按月提取拨缴工会经费等规定”问题。一是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项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工会财务管理,要求局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工会经费标准制定经费预算,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同时呈报局党组审批后严格执行预算,并按月提取拨缴的工会经费,同时要求工会负责人每月向安监局党组汇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2)针对“工会经费列支加班餐费,不符合工会支出相关规定”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专业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及风险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二是加大局工会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按规定及标准开支,杜绝不合理的经费支出。今年以来,未发生超范围报支工会经费;三是已对责任人作出辞退处理。

  (3)针对“存在工会活动费用均以租车费的方式入账报销的现象,且没有支出明细清单”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监督,全面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报销范围,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工会经费;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审核的规范性、有效性、及时性,按规定范围报支工会经费项目,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重点防止变通报销工会经费问题的发生,杜绝工会资金超范围使用;三是已对责任人作出辞退处理。

  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深入,不到位”问题。

  针对“经调阅扶贫信息平台相关资料,县安监局部分干部落实扶贫工作不到位,出现几个季度之间的入户图片相同的情况”问题。一是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了精准扶贫工作平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善资料信息录入;二是派驻纪检组加强督查,责成5名领导干部对录入资料不全、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三是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8月中旬对自己所挂钩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走访、联络,问冷暖、解难题,截止9月20日前,我局全体挂钩干部职工全部完成第三季度入户走访工作,并将走访情况及时录入龙岩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四是已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五是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已作检讨说明。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派驻纪检组收到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6条,派驻纪检组及时成立调查组,认真组织初核调查,已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到位。截至目前,已调查终结6条,已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行政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党组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为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1.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推动任务落实。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时间表,加快推进;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行使“监督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历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局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股室、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派驻纪检组切实强化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和处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央“八项规定”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和规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下大力气转作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厉行勤俭节约、简化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三是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良好作风和“比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

  4.坚持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和条件,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加强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谈话等制度。

  5.坚持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在严格执行《长汀县安监局机关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用车、日常工作跟踪督办等制度;认真实践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提前防范,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

  6.坚持查处并举,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督。持续深化自查和监督检查,以整改具体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廉政建设,筑牢制度防线,同时加强督查力度,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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