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年11月13日至年1月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并于年3月8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移民工作核心任务
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二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移民工作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反馈会当天马上就召开局务会,传达学习县委巡察二组领导在反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对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研究整改措施;3月13日召开局务会,并邀请县纪委驻人大纪检组同志参加会议,再次组织学习相关领导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3月14日县水利局召开党组会,听取了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的汇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睿隽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做到“四个亲自”,当好“施工队长”,已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订《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关于落实县委巡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汀移〔〕23号),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4项问题细化为27个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固化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落实到移民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纪律不强,对巡察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问题。
(1)针对财务凭证、工程项目清单等材料无法提供或多次提供的材料仍然不符合要求,差错较多,影响了巡察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
一是严肃责任和纪律,对劳务派遣会计魏晓燕因会计档案保管不当无法提供巡察所需财务凭证的问题,给予辞退处理;对后期扶持股股长刘福荣多次提供工程项目清单等材料仍然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各级领导同志对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思想政治认识,保证在今后接受巡察或回头看时,能够积极支持与配合,及时提供巡察等工作所需材料。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对县移民局原局长黄光胜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未按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问题。
(2)针对县移民局在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情况下,未按党章要求及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问题。
一是年12月—年1月,因县委对移民局人事调整,目前,4名党员中调出2名,下派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1人,现只有1名党员,不符合成立党支部的条件。二是待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时,县移民局将按党章规定申请成立机关支部,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关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3)针对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参加组织生活讨论发言少,个别党员没有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
一是已对在职党员张春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与水利局机关支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水利局机关支部组织的各类会议、各种活动,并根据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做好充分发言准备,过好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做为党员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不断学习来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4.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4)针对巡察组从年12月18日开始要求县移民局提供有关账证,期间发现缺失(专户01)年3-6月凭证,巡察期间多次催促,县移民局以暂时无法找回为由,至年1月5日撤点仍未提供相关凭证的问题。
为严肃纪律和规范制度,一是对劳务派遣财务会计魏晓燕因会计档案保管不当无法及时提供财务凭证的问题给予辞退处理。二是对缺失(专户01)年3-6月凭证的问题。在未找回之前已责成财务人员对有关凭证作还原处理。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汀移〔〕21号),杜绝财务凭证保管不当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5)针对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至年12月需报告的工程项目均未报告的问题。
3月8日、3月13日县移民局召开局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强调将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后期扶持股要加强过程监管,要求项目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前切实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并做为项目申请综合验收的必备材料,对于由本局作为项目责任主体的项目,坚决执行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关于廉政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6)针对廉政谈话没有常态化的问题。
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廉政谈话的通知》(汀委办〔〕34号)精神,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责任谈话,年1月22日,已安排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7)对没有针对岗位特点开展廉政谈话的问题。
年2月27日,开展了各股室岗位责任人廉政风险自查,局领导将根据各股室岗位责任人廉政风险自查情况,开展具有岗位特点的廉政谈话。
(8)针对在重大项目实施前,没有针对性开展廉政谈话的问题。
由局领导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局机关制度中议事规则制度的执行力度,在重大项目实施前,开展针对性的廉政谈话。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7.关于现金支付招待费提问题。
(9)针对县移民局基本户年7月11号凭证,现金支付招待费元问题。
年3月13日,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经办人及财务人员张春木、张协斌、魏晓燕等3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强调今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长汀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汀委办〔〕12号)、《〈长汀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汀委办〔〕13号)文件精神,严格财务管理,杜绝现金支付招待费,对今后发生的招待费支出一律按国库统一支付要求支付。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8.关于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问题。
(10)针对县委编办核定股级职数3名,实际配了4名的问题。
一是县移民局已调出股级干部1名,目前股级干部职数配备3名。二是严格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规定》(汀委组综〔〕42号)规范我局股级干部职数配备,在今后工作中,不突破编办核定的股级职数。
9.关于行政事业人员未经审批兼任协会职务的问题。
(11)针对年由移民局主导成立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以来由原局长涂相招兼任法定代表人、会长,年8月换届后由移民事业干部刘福荣兼任法定代表人、会长,两位同志未经审批兼任协会职务的问题。
一是长汀县移民开发协会第一任会长涂相招因年6月职务调整已自动卸任,第二任会长刘福荣于年3月16日辞去兼任的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职务。二是今后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在编在职人员兼任县移民开发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职务时,坚决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10.关于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针对县移民局聘用会计魏晓燕领取全额薪资待遇,每周只有两次班,每次半天的问题。
一是年4月底已正式辞退魏晓燕。二是因整改工作需要,还需要魏晓燕配合做好财务工作,4月底正式辞退魏晓燕之前,已降低其薪资待遇,按全额薪资的80%支付其薪资待遇,执行期间为年3月—4月。三是严格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坐班制要求进行考勤。
(六)廉政风险方面
11.关于以咨询劳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的问题。
(13)针对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在无收费许可的情况下,年9月年12月以提供项目编制及审查基础数据劳务费、监理劳务费名义收取相关企业费用74.32万元,套取涂坊镇移民技术培训费3.88万元,共计78.2万元的问题。
一是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以来,在无收费许可的的情况下,年9月—年12月以提供项目编制及审查基础数据劳务费、监理劳务费名义收取相关企业74.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移民局年9月—年11月聘用人员工资等开支,在年3月8日召开的局务会议上强调并明确,今后在无收费许可的情况下,不再收取相关企业任何费用。二是对于套取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的移民培训经费3.88万元,已于年3月27日清退上缴县财政专户。
12.关于超越权限审批的问题。
(14)针对年9月份以来,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的支出审批由县移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年部分支出加盖库区移民开发协会会长刘福荣私章的问题。
健全和完善了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财务制度,县移民协会制定了《长汀县库区移民开发协会财务制度》,规范了协会支出的财务管理,明确协会的支出必须由会长签核,并不得以盖私章代替手签,其他人员不再负责审批。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5)针对资金从活期转为定期未做账务处理的问题。
一是截止年2月,该项转存业务已到期,已转回活期。二是今后我局将按照我县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此类资金增值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
(16)针对专项资金列支聘用人员社会保障费的问题。
一是明确不再从专项资金中列支聘用人员社保费用。二是已向县委编办报送申请公开招录事业工作人员2名,补充缺编人员,逐步减少聘用人员。
(17)针对用专项资金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及县财政对我局工作经费的大力支持切实解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问题。二是不再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18)针对财务会计魏晓燕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魏晓燕已于年3月14日清退违规多报销差旅费元。二是今后严格按照《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汀财行〔〕3号)和《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汀财行〔〕44号)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差旅费,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19)针对(专户—01)年11月1号凭证,列支2万元培训费,(专户—03)年11月1号凭证,列支3万元培训费,未附报销单据的问题。
一是对于上述下拨涂坊镇两笔移民实用技术培训经费用共计5万元的支出,涂坊镇水利工作站长王荣火已按当时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了相关培训资料和报销单据。二是在年4月9日召开的局务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后在实施此类培训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长汀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汀财行〔〕10号)等有关规定,规范培训费用开支管理。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涂坊镇已对责任人王荣火进行谈话提醒。
(20)针对县移民局基本户年2月7号凭证,列支扶贫解困资金1.4万元,只有转账存根及银行回执单,无领导审批、无发放花名册等资金发放手续不全的问题。
一是经办人张协斌已按实际支出报有关领导完善审批手续,按实际发放情况补齐发放花名册。二是在年3月8日召开的局务会议上,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经办人员张协斌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规范财务支出程序,在未完成相关审批等手续前,不得支出资金。
(21)针对为非移民局工作人员钟小英挂靠缴交社会保障费,并尚差.1元未收回的问题。
一是已立即终止非移民局工作人员钟小英继续挂靠,并于年2月1日追回.1元社保费。二是在局务会议纪要(汀移〔〕纪要6号)上明确,今后不再为非移民局工作人员挂靠缴交社会保障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22)针对年以前县移民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为乡镇或村委,但实际上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均由县移民局组织的项目操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长汀县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汀移〔〕24号),要求项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所有移民后期扶持扶助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均由项目责任主体自主实施。二是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项目工作负责人后期扶持股长刘福荣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严格把关,规范项目管理。
(23)针对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统筹资金溪源村环境整治项目投资额为61万元,年8月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一是向局领导、负责项目人员、财务人员人手发放一份省移民局汇编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手册(修订本)》(年3月版),要求加强学习和遵循。二是以局务会议纪要(汀移〔〕纪要6号)明确项目招标必须严格有关移民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后期扶持股股长刘福荣进行批评教育。
(24)针对长汀县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招标文件未按规定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只要求投标人按下浮率进行报价的问题。
一是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移民局汇编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手册(修订本)》(年3月版)有关规定指派专人加强对项目乡镇等责任主体的招投标程序的监管,杜绝报价方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项目工作负责人刘福荣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严格规范管理。
(25)针对工程验收过程中,没有对县移民项目道路硬化路面混凝土强度标号、厚度进行检测,存在工程验收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移民局汇编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手册(修订本)》(年3月版)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以《关于加强长汀县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汀移〔〕24号)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在项目责任主体完成竣工验收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后,对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管理、竣工验收情况、工程结算、项目结算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房屋、桥梁、涵洞、道路、挡墙、护岸等技术复杂的工程类项目,要求责任主体必须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比如,道路项目申请验收时,项目责任主体应出具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做的包含混泥土强度标号和厚度等有关内容的质量检测报告)。二是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项目工作负责人刘福荣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严格把关,严格验收程序。
(26)针对涂坊镇溪源村生产道路、涂坊镇溪源村上粉竹山道路《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身份证单》承包人只盖章,没有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签字;监理单位无盖章、签字;《土石方开挖计算表》没有业主签字,没有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盖章、签字等工程量验收签证手续不全的问题。
一是对涂坊镇溪源村生产道路、涂坊镇溪源村上粉竹山道路等相关工程签证单和土石方开挖表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还原,完善签字和盖章确认。二是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移民局汇编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手册(修订本)》(年3月版)里有关文件规定,落实项目签证制度,进一步监督项目责任主体落实有关项目验收、结算等过程管理情况。三是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项目工作负责人刘福荣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项目综合验收过程中严把工程量验收签证关。
(27)针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未经监理单位审核、向个人收取质量保修金、在没有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情况下退还质量保修金、工程结算签证单没有业主及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等问题。
一是根据省移民局汇编的《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手册(修订本)》(年3月版)的有关规定,我局召开局务会(汀移〔〕纪要6号)明确在今后项目资金报账时,必须出具由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资金申请表;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在收取质量保修金时,不得向个人收取,应由中标单位自行缴纳;在退回质量保修金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退还;工程结算签证单等材料必须要有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二是县移民局临时代管戴强斌同志已对项目工作负责人刘福荣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项目综合验收过程中严格把好上述问题的各项关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共处理6人,其中,辞退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3人,诫勉谈话处理1人。
(一)辞退1人。对劳务派遣财务会计魏晓燕因会计档案保管不当无法及时向巡察组提供财务凭证和对财务审核不严等问题给予辞退处理。
(二)批评教育1人。对后期扶持股股长刘福荣因多次提供工程项目清单等材料仍然不符合巡察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三)谈话提醒3人。对综合股股长张春木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及经办现金支付招待费等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行政审批股股长(后期扶持股副股长、兼职出纳)张协斌因财务支出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涂坊镇水利工作站站长王荣火因列支5万元培训费未附报销单据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已由涂坊镇进行谈话提醒。
(四)诫勉谈话处理1人。对县移民局原局长黄光胜因政治纪律不强,对巡察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由县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团结带领全体移民干部职工,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移民各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整改,抓好责任落实。我局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弘扬清风正气,打造正风肃纪。继续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防止“隐身衣”、翻新花样手段,坚决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乱发钱物、公款吃喝、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努力营造清风正气;坚持抓监督,使“四风”问题整治不留死角,抓机制,使作风建设入规入笼,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努力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工作时间);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