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招6人长汀县河田镇巡防队员招聘公告发

河田镇巡防队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汀县河田镇拟面向社会招聘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m以上,女性身高1.55m以上,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愿意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4.身心健康,身体匀称,无纹身;

5.居住于河田镇或邻近乡(镇)、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运动员、具备擒拿格斗技能的人员、会驾驶汽车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6人,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三、招聘办法

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警察法知识和行政能力测验。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能否胜任岗位等情况。

(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

(四)体检政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按现有镇聘干部待遇发放。

五、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2.请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寸彩色证件照1张至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年3月19日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长汀县河田镇党政综合办(河田镇政府大楼一层),联系。

5.其他未尽事宜由河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河田镇人民政府

年3月19日

报名表点击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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