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二中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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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汀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6月27日至年8月3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长汀二中开展了巡察,并于年1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担当,直面问题,压实责任抓整改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学校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对长汀二中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年11月19日,校党总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成立了以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钟盛意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检查,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校长、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12月14日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召开6次党总支扩大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集中研究讨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方案,全面落实。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长汀二中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34个问题细化为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校长钟盛意、校党总支书记林朝东承担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安排、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问题亲自督办。校党总支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反馈。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检查、督查制度,牵头领导每周检查一次,各责任处室责任人每周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构建全校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格局,确保每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统筹结合,助力发展。校党总支将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以巡察工作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安全稳定和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要求,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加强队伍建设为可靠保障,以深化教科研、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和落实招生制度改革为根本动力,加强学校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品位,丰富办学内涵,凸显办学特色,推进教育现代化,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聚人心,激发办学活力,以“奋进之笔”推动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开创新时代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年12月学校以高分通过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的复查验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没有真学真悟、学用脱节的问题。

  一是学校党总支进一步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先后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并通过专题党课、视频党课、廉政党课、黑板报、《师德教育专刊》、党员自学等,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党员教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觉悟,切实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抓。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长汀二中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创新时代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三是对学校党总支班子成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校党总支书记林朝东,校党总支纪检委员、副校长罗朝荣对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情况作出深刻检查,并结合个人实际重新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林朝东、罗朝荣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2)针对党总支书记长期形同虚设、以校长办公扩大会或行政例会代替党总支会研究党建工作、对个别中层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年8月县委任命林朝东同志为长汀二中党总支书记,并配齐了党总支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党总支班子成员的分工,印发了《关于调整党总支和校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的通知》,党总支班子成员分工协作,明确职责,按章运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更好地发挥了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了《党员日常管理制度》等八个党建工作制度,推进了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规范议事规则。修订了《长汀二中校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政工联席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政工联席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及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规范记录党总支委员会、党政工联席会和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内容,会议记录簿做到专会专用。三是加强中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了《长汀二中行政后勤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并汇编成册,促进中层干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通过经常性开展集体谈话,提高中层干部勤政廉洁意识,通过教代会组织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强化监督。对中层干部未经批准外出兼职取酬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清理中层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行为,促使干部职工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已责令信息中心主任李荣胜到长汀职专清退未经学校批准兼职上课节的取酬2.01万元,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李荣胜批评教育处理。

  3.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3)针对执行年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要求有偏差,执行县委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专项整治要求不彻底,未按规定分配绩效工资,擅自审批教职工请假的问题。

  一是边巡边改。巡察期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对年4月至年12月期间行政后勤、文科、理科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重新测算,已补缴党费.09元。对离退休党支部-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整改,根据汀委办﹝﹞11号和汀委组综﹝﹞9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离退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并报县教育党委备案,对因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3名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缴交作免交党费处理。二是年11月30日,县人社局、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戴金花、李万明、刘清、王咸铠、吴东泰、张春香等6位老师年7月以来在编不在岗情况和教师刘敏-学年在长汀职专交流期间不在岗的情况进行核实。对以上7位教师已党纪立案调查1人次,政务立案4人次,诫勉处理2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其中:给予刘敏党纪立案调查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李万明、戴金花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刘清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咸铠、吴东泰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张春香批评教育处理。三是根据汀教人﹝﹞28号和汀教人﹝﹞号文件精神,对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长汀县第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对党、政、工、团管理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已量化成课时考核,经年1月7日党政工联席会讨论决定,该实施办法待提交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订通过后正式实施。学校将进一步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绩效工资政策,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四是根据《长汀县教职工请假的规定》,重新修订《长汀二中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稿)》,规范教职工请假审批程序和手续。年9月以来学校已严格按《长汀县教职工请假的规定》执行审批权限,教职工请假5个工作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5个工作日的报教育局审批。

  4.关于不敢担当的问题。

  (4)针对新官不理旧账、回避矛盾的问题。

  一是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开展往来款项及其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汀政办﹝﹞号)、《长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长汀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汀财国资﹝﹞5号)文件精神,对年两校合并以前原长汀师范和原长汀二中长期挂账的个人应收款(预付工程款、财产押金等)共9笔计28.万元、原长汀师范参与2家企业投资入股的投资款2笔计30.万元、-年教师1人(已死亡)因治病借款1笔计2.万元,进行了深入的核查摸底,建立台账,已委托福建古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调查处理长汀二中长期挂账应收款的法律事项,截止目前,代理律师根据法律调查情况,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学校将根据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12笔应收款分类展开相关法律程序及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步骤。此项整改将于年12月底完成。二是对本校教职工户租用学校公租房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根据长汀县教育局关于《长汀县城区学校职工宿舍及店面管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开展清理。目前已清退城区有房教职工63户,尚有部分城区有房住户因房屋装修等原因需暂住学校,未清理完成。根据县教育局出台的指导意见,从年1月开始执行新的学校公租房房租标准,按框架5.00元/平方米、砖混4.8元/平方米、砖木3.2元/平方米的租金标准收取房租。调整了学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董朝晖为组长、工会主席戴惠生、校党总支纪检委员罗朝荣、总务处、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公租房的管理及住房调配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重新修订完善《长汀二中住房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我校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此项整改将于年7月底完成。

  5.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针对大额资金转存未经集体研究、部分工程及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再次深入学习市委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各项经费及项目资金的存储管理,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二是对年以来5万元以上工程和采购未经集体研究的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规范管理。三是严格执行《长汀二中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杜绝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6)针对学习走过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落实再部署。校党总支对各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再部署,督促各党支部按照《长汀二中党总支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明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要求、基本内容、措施方法,确保学习计划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习讲实效。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做到党员人手一册,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教育党委组织的全县教育系统党员集中学习轮训,组织全体教职工再次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撰写心得体会等,丰富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注重学习成效。三是自查自纠正会风。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改进会风。组织开展“长汀二中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督促全体党员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熟读熟记,入脑入心。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存在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记录缺失、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下发《中共长汀二中总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规范“三会一课”的时间、人员、内容、工作、记录要求和流程。二是按照党总支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各党支部相应制定支部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三是规范笔记和记录。党员使用专用学习笔记,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统一记录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上。

  (8)针对组织生活会不正常,存在有的年度个别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查摆问题敷衍了事等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各党支部全面排查组织生活会未召开、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查摆问题敷衍了事等问题。二是按照汀委组综﹝﹞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并下发了《长汀二中党总支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通知》,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对象、程序等提出了规范要求。三是按要求认真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校党总支和各支部于年9月召开了“学习贯彻新思想新时代体现新担当新作为”的专题组织生活会,12月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四是对查摆问题敷衍了事的理科党支部支委钟希锋、罗永宁,责令重新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并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9)针对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党费交纳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边巡边改。巡察期间,对李炳荣、罗富登、阴以建等3名退休干部党员年上半年未交的党费元催缴到位。二是经县教育党委同意办理了流动党员证并已在现居住地社区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且已按时交纳党费的2名退休党员提供了党费缴交证明材料,并将情况上报县教育党委。根据汀委办﹝﹞11号和汀委组综﹝﹞93号文件精神,对因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3名退休党员,经学校离退休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党委备案,作免交党费处理。三是加强学习。12月19日再次举行了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做到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使收缴党费的过程真正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10)针对阵地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中共长汀二中总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把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按照“有人管、有阵地、有经费、有载体、有活动、有氛围”的“六有”标准,建设了文科、理科、行政后勤支部党员活动室。三是规范党务公开,制定了《长汀二中党总支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设置了党务公开栏,及时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开,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等八个党建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主要制度上墙。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合规的问题。

  (11)针对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领会精神,指导实践,规范执行。二是印发了《长汀二中党总支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通知》,对党组织按期换届、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数量设置、换届程序、候选人差额比例等做出了具体要求,杜绝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合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9.关于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超规的问题。

  (12)针对未按年县教育局规定内设机构7个、配备中层干部不超过21名的要求,现设职能处室13个、配备中层干部31名的问题。

  一是核定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根据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职数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重新设置和确定学校内设机构13个,配备中层干部25名。二是对中层干部重新考核任命。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项整改将于年10月底完成。

  10.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3)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年11月调整中层干部14人,未履行民主推荐、考察和公示的问题。

  一是按照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规定》(汀委组综﹝﹞号)文件精神,制定实施《长汀二中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干部任免工作制度化。二是参照汀委组综﹝﹞号文件和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严把资格审查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任前公示关。三是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监督。

  (14)针对重要岗位人员长期未调整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制定了《长汀二中中层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进行中层干部适岗性分析。从岗位业务要求、个人工作能力、业务发展潜力、性格特点等方面,全方位进行中层干部适岗性分析。三是统筹兼顾做好干部交流转岗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任职10年以上、长期未调整的重要岗位中层干部进行统筹安排、交流转岗。此项整改将于年10月底完成。

  (15)针对编外人员聘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各处室、各部门内部人员结构和岗位设置,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程序,制定了《长汀二中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外聘人员的监管力度。二是对47名编外人员分类予以清退。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物业公司管理和教官管理,并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解决我校编外人员聘用不合规、随意聘用和超龄聘用的问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6)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未附接待清单和接待审批、无公函接待等问题。

  一是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及时清退。巡察前自查清退了工作餐、同城接待、异地接待、一函多餐、接待中用烟等违规支出8.万元。巡察后通过自查,对无公函接待的住宿费4笔共0.万元进行了全部清退。二是组织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重申,严格执行《长汀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汀委办﹝﹞13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三是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报学校负责人审批,公务活动结束后完整填写接待清单等“四单”报学校负责人审批报销。

  (17)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制定公车管理制度、派车无审批及登记手续、公车加油管理不到位和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等问题。

  一是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长汀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审核建议的通知》(汀政改办﹝﹞2号)文件精神,于年5月9日将学校公务用车(闽FKC)移交到长汀县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保险一并移交。二是对存在部分零星现金加油和违规报销私车费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及时清退。巡察前自查整改并已清退8笔外出公务活动私车加油共计0.万元。巡察后通过自查自纠并已清退因公务出差、工会下乡慰问等非IC卡加油36笔共1.万元。今后将杜绝教师外出公务活动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现象的发生。

  (18)针对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

  一是巡察前已对年7月16日至17日组织党员学习考察的费用4.59万元全部进行了清退。二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规范党员学习考察活动,杜绝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教职工在公务出差期间绕道旅游和参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19)针对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校分管校领导、总务主任、会计、出纳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提高财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对不符合规定的各类津补贴已进行全面清理、清退。巡察前学校对年6月以来行政账户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整改,共清退笔合计.万元,对年6月以来工会账户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整改,共清退6笔合计1.万元。巡察期间,边巡边改,清退了年6月以来行政账户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笔合计1.万元。巡察后,经自查自纠,共清退行政账户发放节假日值班、加班、会议津补贴等共16笔人次合计9.万元。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发放有纪,支出有规,自觉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发生。

  (20)针对部分教职工公务出差多报途中餐费、违规列支工作餐费、超标报销乘坐动车费用、报销非公务异地住宿费等问题。

  一是巡察前对年6月以来的出差费用支出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整改,清退非公务异地住宿费8笔共0.万元,清退出差途中餐费7笔共0.万元,清退出差坐一等座46笔共0.万元。二是巡察期间,边巡边改,清退年6月以来出差期间多报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途中餐费2笔共0.万元。三是学校将进一步严格执行《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汀财行〔〕3号)、《长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汀财行〔〕44号)及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财务审核,杜绝违规报销差旅费的现象。

  12.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21)针对工作松弛、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玩风过盛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教师的从业行为,增强教职工依法从教的意识。二是强化师德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教职工树立坚定理想信念、养成高尚道德情操、掌握扎实学识、永怀仁爱之心。通过教工会、班主任会等,利用《师德教育专刊》等形式和载体,进行师德教育和宣传。三是组织教职工签订《长汀县禁赌承诺书》份,促进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坚守底线,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四是建章立制。制定了《长汀二中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五是强化监督。每学年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对教师师德师风测评,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长汀二中师德师风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六是对存在工作松弛、玩风过盛的教师进行严肃问责,对江林金、赖世平等2位教师存在上课迟到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执行纪律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22)针对组织纪律意识淡薄,存在未按规定报告单位重大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日常监管不够、存在“吃空饷”等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和中层干部重新学习长汀县教育局《教育系统单位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的规定》和《教育系统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实行报告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将相关文件印发到各支部、各处室,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和各支部委员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内容和报告程序。年9月以来,共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单位重大事项8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项。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利用教工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增强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发挥党总支纪检委员的监督和探头作用,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通过教工会,通报近年来学校教职工受到不同类型处分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全体教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根据县人社局和县纪委驻教育纪检组核实,对年7月以来7位教师不在岗期间的工资进行了清查,累计金额40.万元,已上缴县财政专户。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监管,对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处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四是对校长钟盛意因学校清理教职工在编不在岗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问题给予党纪立案调查;对原办公室主任陈立对个别教职工在年6月-年10月期间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管理不到位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对办公室主任邓世渊对个别教职工在年11月-年6月期间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管理不到位问题给予批评教育。

  14.关于个别教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谋私逐利的问题。

  (23)针对个别教职工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学校业务,并从中赚取中介费;个别教师承揽属本职工作的业务,并取酬的问题。

  一是对范有富、李建华承揽的学校广告业务进行了自查,建立台帐。年6月至年6月,范有富制作广告业务金额51.万元,李建华制作广告业务金额5.万元。童以钊利用暑假承揽属本职工作的学校电子白板系统及机房清洗维护业务和投影机清洗业务取酬2.万元(其中年1.万元,年0.万元,年0.45万元)。根据本人测算申报,并报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备案,范有富广告制作赚取利润5.万元,李建华广告制作赚取利润0.万元,童以钊清洗维修扣除材料和外请人员工资等实际取酬1.万元。二是对范有富广告制作赚取的利润5.万元,李建华广告制作赚取的利润0.万元,对信息中心童以钊承揽属本职工作的电子白板系统及机房清洗维护业务实际取酬1.万元予以清缴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业务管理,按程序将有关宣传标语条幅等相关业务由有资质的广告制作商进行制作。四是对范有富和李建华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学校宣传标语、条幅等制作业务,并从中赚取中介费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童以钊承揽属本职工作的电子白板系统及机房清洗维护业务取酬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5.关于部分教职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4)针对年度考核把关不严,重复发放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的问题。

  一是对-学年27名轮岗教师年度考核表中教学工作量情况进行核查。健全完善了《长汀二中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考核要求、考核办法、考核量化评分、考核把关要求和考核的结果应用,客观公平公正做好教职工学年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二是在巡察期间,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对年以来教职工借用(调)、支教、交流、跟岗人员发放的绩效工资、奖金等情况进行了统计核查,对涉及重复发放的支教、轮岗教师的平安奖、文明奖、绩效工资及工会福利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清退由我校负责清收的重复发放平安奖、文明奖、绩效工资及工会福利等共19人计9.89万元。三是责令我校派出的支教交流教师10人到对应学校退回重复发放的平安奖、文明奖、绩效工资及工会福利共计1.万元。四是学校将严格按《关于城乡学校教师、校长轮岗(支教)工作的暂行规定》(汀委教[]6号)文件精神,强化与相对应学校的核对落实,规范轮岗交流借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5)针对财务把关不严,存在财务审核不严格、部分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善、行政账户列支工会费等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报销手续不完善、行政账户列支工会费等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摸清底数,规范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长汀二中预算管理制度》等9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对学校各类收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三是按《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号),加强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严格遵守《工会法》《会计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区分行政经费支出与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26)针对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县财政的问题。

  一是因学校会计对账务处理不及时,在填制打印财政专户缴款单时未认真核对学费、住宿费、其他收入等明细账户应缴款金额,导致“应缴财政专户款”年末有余额。年末账面结存“应缴财政专户款”:其中学费多缴财政专户4.74万元,住宿费多缴财政专户1.82万元,其他收入少缴财政专户6.53万元,合计“应缴财政专户款”多缴财政专户元。学校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今后将与上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做到店租等收入及时上缴财政。

  (27)针对个人借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一是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开展往来款项及其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汀政办﹝﹞号)、《长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长汀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汀财国资﹝﹞5号)文件精神,对学校年以前原长汀师范和原长汀二中长期挂账的个人应收款预付工程款9人计28.万元及原学校教师1人(已死亡)治病借款余额2.万元进行深入清查核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二是委托代理律师对长期挂账应收款进行法律调查,形成相应《法律意见书》。三是根据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分类展开相关法律程序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其中:提起司法诉讼1笔,发出催款通知书1笔。对其余8笔应收款均系年至年期间由长汀二中及其前身学校向工程承包人预付的工程款、没有及时结算造成的挂账。由于年限久远,部分资料缺失,加上均已超过诉讼时效,无法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学校将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前述应收款按程序上报审批做呆账核销处理。此项整改将于年12月底完成。

  (28)针对往来账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

  一是按照汀政办﹝﹞号和汀财国资﹝﹞5号文件精神,对学校年以前原长汀师范投资入股两家企业的款项计30.万元进行了清查核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二是委托代理律师,代理调查处理原长汀师范企业投资应收款的法律事项。三是学校根据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分类展开相关法律程序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其中:提起司法诉讼1笔,按程序上报审批做呆账核销处理1笔。相关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此项整改将于年12月底完成。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7.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29)针对虚造工程内业资料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县级政府投融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小型修缮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升业务素质,加强廉政教育,严格管控廉洁风险点。二是对运动场塑化项目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内业资料进行全面核对。经过自查:①附属工程41个小项系原中标主体工程的福建建良公司承建,因具体经办人员蔡南林业务不熟,把关不严,把内业资料拆分为汀晟公司24个小项与峰豪公司17个小项。②汀晟公司签证单号水毁65.2米水沟重砌项目分别在第4小项和第17小项中被第三方审核公司重复使用,造成该工程量被重复计算,金额为0.万元。三是对运动场塑化项目附属工程中第三方机构升恒公司审计过程中重复计算号签证单水毁65.2米水沟重砌项目工程款计0.万元已追缴到位。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对副校长董朝晖作为时任学校基建小组组长,对学校运动场塑化项目虚造内页资料把关不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总务处工作人员蔡南林工程管理不规范,对校运动场塑化项目虚造内页资料把关不严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任飞、罗永宁、傅红卫、童模远、丘火木工程管理不规范,对校运动场塑化项目虚造内页资料存在把关不严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30)针对违规发包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二是根据汀教综﹝﹞号及汀教财﹝﹞8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长汀二中基建维修和招标管理制度》,促进基建维修和招标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3万元以下零星修缮项目经过基建维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3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经党政工联席会讨论并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3至30万元的基建维修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投标,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公开招投标。三是调整“基建维修和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基建维修和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党总支纪检委员,总务处、财务科相关人员,工会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投标等各项手续和维修事项的提出、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工作。四是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年以来工程项目中拆分工程、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和直接发包的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五是严格管控廉洁风险点,参与基建维修工程的所有工作人员与校党总支签订廉洁承诺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接受群众监督。

  (31)针对违规自行招标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县级政府投融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小型修缮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对年以来的工程项目违规自行招标的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学校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规范基建和维修项目招投标行为,应公开招投标的一律进行网上公开招投标,不具备公开招投标的按邀请招投标的有关流程操作,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招投标。

  18.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32)针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按照《中共长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的通知》(汀教党委(42号文)的要求,在党员教师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系列活动,并建立了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处室、年段制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并落实到位。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以及县教育局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十个一”系列活动。三是强化问题线索摸排,根据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摸排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摸排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摸排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校园欺凌行为等。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时报送机制,每月25日前及时将摸排线索上报县教育局。四是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签订了《长汀县禁赌承诺书》份。

  19.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3)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关键少数”思想认识有差距等问题。

  一是年11月重新印发了《关于调整党总支和校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的通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党总支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年段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方案。三是对“关键少数”思想认识有差距的情况开展自查,对、年度个别校领导述责述廉材料未提及如何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讲到如何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令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材料。四是年12月19日,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到党建各方面全过程。

  (34)针对监督责任缺失,存在纪工委、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总支纪检委员履职不力等问题。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发挥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和校党总支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长效机制,对党总支、党支部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督查督促,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格纪律监督。强化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和校党总支纪检委员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党总支纪检委员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全程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发挥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和校党总支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巡察整改以来,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教职工进行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2人。校党总支纪检委员罗朝荣对工作松弛的教师提醒谈话2人,校党总支书记林朝东、副书记钟盛意对受党政纪处分的教师开展暖心谈话6人次。四是深化作风督查。抓住关键节点,持续正风肃纪。在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及时提醒,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含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已对28人次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纪立案调查2人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3人次,行政记过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

  (一)党纪立案调查2人次

  对教师刘敏-学年教育局安排其到长汀职专交流,期间未经批准不在岗,经长汀职专通知后仍不到岗问题给予党纪立案调查。对校长钟盛意因对学校清理教职工在编不在岗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问题给予党纪立案调查。

  (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3人次

  对教师刘敏-学年教育局安排其到长汀职专交流,期间未经批准不在岗,经长汀职专通知后仍不到岗问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教师李万明未经批准,年06月-年05月不在岗、年06月-年03月多次不在岗,年03月、05月、06月又多次未经请假外出问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教师戴金花未经批准,年06月-年05月、年-年05月多次离岗问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行政记过处分1人次

  对教师刘清未经批准,年06月-年05月、年11月-年03月不在岗问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四)诫勉谈话6人次

  对教师范有富违规承揽本单位宣传广告业务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并责令清退所赚取的利润;对出纳李建华违规承揽本单位宣传广告业务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并责令清退所赚取的中介费;对教师王咸铠未经批准,年10月-年05月、年09月-年10离岗外出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图书管理员吴东泰年01月-年05月、年7月-年10月未按规定请假、不在岗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副校长董朝晖作为时任学校基建小组组长,对学校运动场塑化项目虚造内页资料把关不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对总务处工作人员蔡南林工程管理不规范,对校运动场塑化项目虚造内页资料把关不严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五)批评教育10人次

  对信息中心主任李荣胜未经批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清退;对信息中心教师童以钊违规承揽本单位电子白板系统及机房清洗维护业务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清退所赚取的利润;对教师张春香年6月-年05月离岗外出,其间部分时间有请假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对原办公室主任陈立对个别教职工在年6月-年10月期间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管理不到位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对办公室主任邓世渊对个别教职工在年11月-年6月期间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管理不到位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对任飞、罗永宁、傅红卫、童模远、丘火木工程管理不规范,对校运动场塑化项目虚造内页资料存在把关不严问题给予批评教育。

  (六)谈话提醒6人次

  对教师江林金年11月23日下午第一节课迟到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教师赖世平年11月23日下午第一节课迟到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政教处副主任、理科支部委员钟希锋查摆问题敷衍了事,对照检查材料年仅70字、年仅字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总务处副主任、理科支部委员罗永宁查摆问题敷衍了事,对照检查材料年仅81字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对党总支书记林朝东,党总支纪检委员、副校长罗朝荣《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问题给予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二组的关心指导下,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巡察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关于新官不理旧账,个人借款长期挂账,往来账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学校已委托福建古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调查处理12笔长期挂账应收款(其中个人长期挂账应收款10笔,企业投资应收款2笔)的法律事项,代理律师已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由于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没能按时完成。

  下一步措施:根据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分类展开相关法律程序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其中:提起司法诉讼2笔,发出催款通知书1笔。对其余9笔将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做呆账核销处理。此项整改将于年12月底完成。

  2.关于回避矛盾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县教育局年1月才制定下发《长汀县城区学校职工宿舍及店面管理指导意见》,且校内公租房住户人多面广,所以此项整改尚未完成。

  下一步措施:学校将根据县教育局制定下发的《长汀县城区学校职工宿舍及店面管理指导意见》,对教职工租用学校公租房,按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此项整改将于年7月底完成。

  3.关于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超规,重要岗位人员长期未调整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年2月34日长汀县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职数管理实施意见》,由于干部任免考核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且因高考、中考临近,考虑到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延续性,所以此项整改尚未完成。

  下一步措施:学校将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工作。此项整改将于年10月底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推进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二组的关心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整改行动自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一是持之以恒促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落实。二是坚持不懈抓督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问责追责。三是坚定不移保长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举一反三,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四是凝心聚力谋发展。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6819;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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