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杭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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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违法电鱼,上杭这4人被抓… 9月8日,上杭县农业农村局、河长办、古田镇派出所协调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在古田镇闽宏竹器厂旁小溪查处一起电鱼违法案件,抓获嫌疑人4名。 经过审理,这4名嫌疑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禁止使用鸬鹚、鱼簖、目鱼笼捕鱼和敲舟古作业”之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在海洋处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和第二款:“有前款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业船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中国渔政上杭县大队快速对其作出没收电鱼工具,并处以元罚款。犯
罪
嫌
疑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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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是灭绝性捕捞,所过之处大、小鱼全浮起死亡,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还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安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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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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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次呼吁: 大自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和守护。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击电鱼非法捕捞行为,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水域环境编辑:陈恩希审核:刘瑾监制:钟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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