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真实案件,资料来源:福州新闻网 《沿街叫卖两只死苏门羚 永泰农妇被判坐牢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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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羊明明是自己淹死的,我拿去卖了,凭什么让我赔1.5万还坐牢?”
家住福建省长汀县的陈霞内心委屈不已,她本是当地一普通农妇,某天下午干农活时在水塘发现一只淹死的野生动物。于是就和丈夫将动物打捞上岸,刚好有人想买这只“死羊”。
陈霞干脆就以元的价格卖了出去,本以为是一本万利的事,没想到就因为卖了一只死羊,陈霞就被罚款1.5万,还获刑一年零六个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陈霞和丈夫曾有才在老家长汀县以务农为生,两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没读过书也没有什么见识。这天下午,陈霞正拿着农具去水电站附近的农田耕作,来到水电站旁时,她意外发现水渠里竟然躺着一只“羊”。
这只动物看起来和羊非常相似,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比起普通羊,它更高大壮硕,没有尾巴,脖子上还有白色的鬃毛,全身呈黑灰色。
从未见过这种动物的陈霞,以为这是一只野山羊,便给丈夫曾有才打电话,让丈夫赶紧过来把野山羊打捞上岸。两人把山羊尸体打捞上岸后,意外被同族的曾志勇得知。曾志勇立刻赶赴陈霞家中,对野山羊尸体评头论足,最终决定出钱买下这只已经死亡的野山羊。
陈霞和丈夫商量之后,决定把死羊卖出去,可具体的价格双方却产生了争议。陈霞要卖元,曾志勇却只愿意出。最终在双方的协商下,陈霞以元的价格卖给了曾志勇。而曾志勇则将野山羊分割成肉,以野味的名义卖给村民食用。
陈霞以为这件事到此便告一段落,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被邻居刘玲得知。刘玲本就和陈霞有过矛盾,得知陈霞捡了一个野山羊尸体,随随便便就买了多后,内心嫉妒不已。
当她将这件事说给在外读书的儿子听后,儿子却告诫她不要嫉妒别人。如果陈霞捡到的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未经过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将会构成违法犯罪,还有可能要坐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儿子只是劝诫刘玲少占小便宜,刘玲却想到了报复陈霞的办法。她当即给派出所打电话,谎称陈霞卖了一只国家保护动物。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刻赶赴陈霞家中调查,经过走访摸排,最终确定,陈霞的确捡到了一只野山羊,并且出售给了曾志勇。只是这种野山羊,在陈霞捡到时已经淹死。可即便如此,民警还是一涉嫌出售野生动物的罪名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原来陈霞捡到的野山羊,其实是我国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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