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司法局关于给予河田司法所通报表扬的

长汀县司法局

关于给予河田司法所通报表扬的决定

各股室、司法所、法律服务部门:

近年来,我县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司〔〕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所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闽司办〔〕21号)要求,坚持不懈的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公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星司法所评定结果的通知》(闽司〔〕号),我县河田司法所被评定为五星司法所。经研究决定给予河田司法所通报表扬。

成绩来之不易!希望河田司法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业绩。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河田司法所为榜样,对标对表找差距,崇尚先进勇争先。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超越、促进平安长汀、法治长汀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汀县司法局

年9月24日

供稿:人参股

编辑:郑敏

核稿:叶美娇

审稿:邱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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