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专项巡察三组于年1月18日开始进驻长汀县,开展为期半个月左右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措施,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重点巡察监督以下三个方面:
1.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2.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二、巡察方式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专项巡察组采取“市县联动、交叉巡察”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账册和有关文件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
三、有关事项
市委专项巡察三组在长汀县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工作日8:00-20:00);设立专项巡察组专用邮箱,通信 特此公告。
中共长汀县委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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