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
新闻处联合组织开展了
“我和我的祖国”系列活动之
湖北检察好新闻评选
和新媒体大赛!
全省检察机关将通过
文字、图片、视频、H5、快闪……
等多种形式
全面回顾湖北检察的光辉历程
全面展现新时代“四大检察”在湖北的成效!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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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截止时间7月9日0时
01
武汉市检察院
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当好办案员、护航员、服务员》
周晶晶、胡婷婷
“何检察官您好,我是铁四院知识产权部的陈晓波,近期我们发现有单位侵犯了我们的专利权,我们该怎么办?”“你们首先要进行一个预判,如果对方确实有侵权行为,要注意取证……”日前,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内,检察官何海伟在众多来访者的见证下,运用该院最新的远程视频咨询系统“面对面”地回答了企业人员的疑问。
当天,来访人员还在检察官的带领下,来到该院位于岱家山知识产权特色小镇的工作站参观,并走进拥有诸多专利权的高新企业、武汉静磁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场调研,实地了解创新企业对自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感觉是在见证自己孩子的成长礼。”当了十余年人民监督员,多次参加该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的尹寿山深有感触地说道,“从无到有,从打击到主动服务,从一个个联系点到工作站,我对检察机关的全局眼光和服务意识感到钦佩。”
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宁介绍,自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企业之路上充分履职,努力为促进城市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当好“办案员”,严惩侵权犯罪
立足职能,重拳打击、强化监督,依法、准确、及时惩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财产权、经营权的犯罪,是武汉市检察机关加强对品牌创新企业司法保护的“杀手锏”。
年1月中旬,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有制售假酒窝点。根据“两法衔接”机制,该局第一时间将线索告知黄陂区检察院。该院侦监部检察官立即与行政执法人员一同赶赴现场,在一民房内发现大量洋河、白云边的酒瓶及包装盒。
“赶紧将现场控制保护好,排查犯罪嫌疑人,对查获的酒抓紧进行鉴定、计算涉案金额!”初步勘查后,检察官给出调查建议,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尽快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几天后,在跟踪案件进展时,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仍未立案,遂要求其说明不立案理由。对方称,因嫌疑人未到案,故尚未立案。黄陂区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于2月1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同日,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侦查。
同期,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巧合的是,侵权对象同样为洋河牌白酒。在汉阳区一厂房内,该院检察官会同公安民警,查获印有“天之蓝”“海之蓝”等注册商标的成品纸箱等近20万个(张),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鉴定,该批包装上印有的注册商标均未获得授权。2月5日,该院将该案诉至法院。3月13日,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至5月,武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件人,起诉52件人。
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成效,武汉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李记泽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包括我们科技局在内的行政机关与市检察院不断强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联合办案、协调沟通等方面的执法协作,有力维护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为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李记泽希望,能够继续保持、不断健全这种长效工作机制。
当好“护航员”,助力企业成长
严惩侵权犯罪的同时,对于涉案创新主体,尤其是企业管理人员,武汉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宽容审慎的原则,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并注重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对不起诉等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企业成长发展提供宽松法治环境。
付某、陈某、何某均为软件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他们自主创业,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今年3月,他们接了一单生意,应客户要求设计了几个“伪网站”,结果,客户利用伪造的网站从事不法活动。原以为不会“引火烧身”,但三人却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综合分析案情后,5月4日,江岸区检察院结合证据,在准确界定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基础上,对三人作出不捕决定。这对几名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是个很好的保护,有力维护了这个初创小企业的生存。
在查办企业内部人员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时,该市检察机关还注重通过办案帮助企业查找并堵塞管理漏洞。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省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刘某在担任该公司业务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向公司隐瞒其销售所得并侵占。今年4月底,汉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刘某批准逮捕。
办案过程中,该院发现,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销售合同审核程序缺失、公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遂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公司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对销售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保障合同真实性。
“不光保障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还为我们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真诚和温暖。”九州通公司一名高管说。
当好“服务员”,精准有效对接
“非常感谢检察院的组织对接,让我们企业有了一个及时、方便、快捷的联络咨询平台!”
“我们也很希望能够深入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大家平时有什么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告知我们,我们会在充分了解调查后,更好地为你们进行法律服务。”
今年6月初,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邀请辖区规模超亿元以上的25家大中型企业,召开了一次以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座谈会。在解读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企业创新的法律保护措施,解答了企业的一些法律困惑后,该院向25名企业代表颁发了“服务企业联络员”聘书,并将他们拉进了同一个 俩发小“合作”,称霸长江水域
刘洋,年出生,武汉市青山区人。早年间,他靠为采砂船介绍买主赚取佣金谋生,每船收取“介绍费”元。后来有船主嫌刘洋介绍的买主收购价低,不愿意卖,因此影响了他的“财路”。
年3月,刘洋发现青山区沿江区域江砂质量较好,船老板都想在此“掘金”,便萌生出垄断该水域非法采砂业务的想法。“我租了一条船,天天带人到江上查船,不通过我过驳的都不准在这附近采砂,统统赶走。”渐渐地,周边的船主都知道了刘洋的“规矩”,即使自谋销路也会给他元“管理费”。而对于其他“不配合”的非法采砂船,刘洋等人则会通过砸啤酒瓶等方式进行恐吓滋扰。
随着势力范围的扩张,刘洋开始觉得“精力顾不过来”,遂想起黄华宇。二人自小相识,是同住一条街道的街坊。彼时,黄华宇正在某拆迁公司任职,负责杂事协调和账目管理。刘洋找其合作正是看中“他手下养了一帮人,能处理事情又不怕发生事情,要想控制住江上的采砂局面,非要他们才能镇得住场子”。
某次酒后,刘洋把“生意”一说,黄华宇满口答应。起初,黄华宇只派了几个“铁杆”去帮刘洋查船,后来见有利可图,他手下的十几个“兄弟”都陆续参与进来,人手不够时,还大量吸收“两劳人员”入伙。依据分工,由刘洋对外联络生意、收钱,黄华宇负责财务及人员管理,一个犯罪团伙迅速崛起。
他们通过打砸抢等暴力手段,向非法采砂船征收每船元以上的“保护费”,同时驱赶、袭扰不受控制的船只,很快便在二七长江大桥至天兴洲长江大桥之间的长江水域称霸一方。
从寻衅滋事案到部督涉黑大案
年3月16日晚5点30分,刘洋团伙在其控制水域,强行登上拒交“保护费”的某船只进行打砸,船工被逼跳江逃生,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案件发生后,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侦队全力开展侦查,抓获涉案人员20余人。为求除恶务尽,水上分局邀请江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多名嫌疑人拒不认罪,现场物证收集不到位”,检察官乐峰对警方前期收集的证据进行梳理后,发现现有证据尚未达到批捕要求。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乐峰引导公安机关更加有针对性地调取、细化、完善、固定证据。侦查人员迅速对所有嫌疑人进行了重新讯问,受损船只损失鉴定、鱼叉棍杆作案工具、船主被敲诈勒索的转账记录等证据也逐步补充到位。
经查,刘洋团伙长期为害一方,仅年3月,就制造了四起“袭船事件”:除“3·16”事件外,3月2日4时许,持钢管打砸了王某的非法采砂船,并对王某拳打脚踢;3月6日23时许,用啤酒瓶威胁,打砸了在二七长江大桥下游非法采砂的张某船只;3月20日20时许,持铁棍、铁锤、啤酒瓶打砸了朱某的非法采砂船。
“对外实施有组织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行为,获取的违法利益被用以维护犯罪活动、发放成员工资福利、购买作案工具;内部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案件报捕期间,乐峰感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寻衅滋事案,是一起涉黑案件。于是,他建议侦查机关转变侦查方向,集中搜集刘洋团伙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进一步侦查骨干成员、管理制度、人员分工等情况。
年6月3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洋、黄华宇等11人批准逮捕,同时对其余5人提出追捕建议,得到警方积极响应。同年11月至次年1月,在逃的5名嫌疑人陆续被批准逮捕,刘洋团伙被一网打尽。
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建议,警方再度进入被查封的拆迁公司进行“地毯式”搜索,在黄华宇办公室找到了两本关键账册。账册表明,刘洋团伙全部收入来源于收取采砂船只的“保护费”,内部则按照职务级别发放工资福利。以账本为指引,警方按图索骥不断扩充外围证据,寻找到了更多被害船主。
年11月2日,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对该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公安部听取专案汇报后,认为这是“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件”,于同年12月将其升格为“部督”案件。
紧扣“四特征”坐实“三罪名”
年的最后一天,该案被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毋庸置疑,全案的难点仍然在于能否将刘洋团伙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此,该院公诉部承办检察官魏芹紧扣该罪名“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审查。
魏芹发现,刘洋犯罪集团没有专门组织,只是部分成员“就职”于黄华宇所在的拆迁公司。“组织特征该如何体现?”她立即同公安机关沟通,要求就“内部组织性”强化收集证据,特别是嫌疑人关于组织内部控制、管理形态的供述。
与此同时,详查账本让该组织“经济特征”进一步显现,结合口供,还证实刘洋、黄华宇利用经济利益对手下人实施了严格的管理与控制。至于“行为特征”,被害人伤情鉴定、搜出的作案工具及多份被害人陈述足够说明问题。指证该案的“社会危害性”反而成为最大的难点。
该案的特殊性在于,被害群体本身是违法群体“非法采砂者”,而且打砸行为都发生在江面上,周边群众没有具体感受。为破解这一难题,魏芹通过咨询专家、查阅案例,最终决定从刘洋犯罪集团破坏长江生态、危害航行安全及秩序、破坏经济等方面予以认定,建议公安机关补充收集国家整治非法采砂的政策规定、群众报警记录等证据。
该案中,对于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则难在对人、钱、事的梳理上,考验的是公诉人的耐心和细致。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的敲诈勒索金额为.9万元,证据是两个账本及厚厚两大本银行流水与转账凭证。对照账册、船号、交费日期、船主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现金收条等逐条比对、反复计算、密密麻麻写满几十页纸后,魏芹将8次敲诈勒索的总金额固定在万元。
经过两次退查、两度延长办案期限,在完成了长达页的审查报告、20多页的起诉书后,年6月15日,该院向江汉区法院提起公诉。
年11月4日,该案一审开庭,16名被告人均当庭否认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名律师也将辩护焦点集中于此项控罪,控辩双方在法庭辩论环节展开了激烈交锋。胸有成竹的魏芹以深厚的法律功底、翔实的证据准备和娴熟的辩论技巧有理有据地驳斥对方观点。经过6个小时的交锋,下午3点,法槌敲响,庭审顺利结束。
同年12月20日,一审判决下达,全面支持检察机关公诉意见。16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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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
检察日报头版:《嚣张“黑中介”3年非法获利逾千万元》
田第潘
以威胁、恐吓等方式欺压房东、租客,同时聚众斗殴,妨害公务,嚣张“黑中介”3年非法获利逾千万元。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件一审宣判,该组织头目任洪卓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16名组织成员获十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从检察院提前介入到法院宣判,历时5个月,终于成功扫除了这个为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武昌区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张迎春对记者说。
以商养黑,兄妹成立房产中介公司
近年来,随着武汉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武汉工作、定居,人才流入客观上推动了房产中介市场的发展,不法分子趁机进入,扰乱市场秩序,甚至逐步形成黑恶势力。任洪卓、任丽红旗下的安逸之家公司、武汉鸿润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正是打着房产中介幌子的涉黑组织。
据张迎春介绍,自年以来,任洪卓同其妹妹任丽红旗下的两家公司在不具有房地产经纪以及租赁资质的情况下,日常持有房屋超过套。该团伙一头蓄意坑害房客,一头欺诈房东,三年攫取非法利益超千万元。
经查,年至年间,以任洪卓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妨害公务、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和房管部门接到对该团伙的投诉超条。
谩骂恐吓,对待房主租客暴力蛮横
年6月,租客王某通过网站找到鸿润德公司发布的房屋租赁信息。租房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对方此前的口头承诺无一兑现,且约定好押一付三的房租收取方式变成了押二付二。当年8月,前一季度租期还没结束,该公司员工周利龙就多次上门逼迫威胁王某交纳下一季度房租。王某只得选择提前搬离。当周利龙知道王某有搬家的想法后,便将其强行带到公司,同任丽红等人一起对王某进行恐吓、谩骂,逼迫其交纳房租。最后,王某借口向家里筹钱才得以逃离现场,房租及押金均未敢索取。
在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占租客租金、押金的同时,两家公司一旦与房主签订合同,便以各种借口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将房屋违规分隔出租,或以“资金链断裂”等理由拖缴房租或逼迫房主降租,设法让房东提前终止代理合同,以索取高额赔偿金。
一次,安逸公司业务员因处理房东断电问题与物业人员起了争执。在收到业务员报告后,任洪卓随即纠集手下十余人赶往该社区,同物业人员发生大规模冲突。民警朱某和辅警陈某赶到现场后,任洪卓一伙明知警察执行职务,却不顾警告,继续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将辅警陈某殴打致伤,朱某只好朝天鸣枪示警才将局面控制住。
抽丝剥茧,“黑中介”面目逐渐清晰
年11月,公安机关主动出击将该组织首要分子一网打尽。侦查期间,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提前介入,提出了扩大证据收集范围,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指导意见。
在专班成员的引导侦查下,该组织的犯罪特征逐渐清晰。在任洪卓的实际控制以及其妹任丽红和妹夫徐某的协助组织下,他们逐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以同乡为纽带,人数众多、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该组织涉嫌妨害公务案1起、聚众斗殴案1起、敲诈勒索案3起、强迫交易案40起、寻衅滋事案72起、故意伤害案1起。
经过45天的审查,该院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形成42册证据材料、追加被告人2名、追诉犯罪事实笔。今年5月21日,武昌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共起诉被告人17名、涉案罪名8个。
有理有据,唇枪舌剑30多个小时
6月12日、21日召开的两次庭前会议中,武昌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同辩护方就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人出庭、庭审方案等事项交换了意见。
“我们按照讯问、举证、质证、辩护观点预测及答辩四个模块制定了庭审预案,整理了涉黑案件程序、质证方面的共性问题,分析了涉黑案件的辩护观点和答辩意见。”该院办案人员李廷说。
6月25日9时,该案开庭审理。法庭上,任洪卓、任丽红等多名被告人当场翻供,拒不认罪。法庭调查阶段,武昌区检察院公诉团队通过对该涉黑团伙各类犯罪行为有条理的举证、质证,逐步还原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阶段,第一公诉人、武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成文宣读了公诉意见书。他指出,当庭出示的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6月27日19时,经过三天共计30多个小时的唇枪舌剑,公诉团队顺利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
近日,法院公开宣判,17名涉黑组织成员全部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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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黄石市检察院
检察日报头版:《主动上门要求监督磁湖再现一池碧波》
曾琼
磁湖,湖北省黄石市的城中湖,水域面积约10平方公里,是该市城区一处集游览欣赏、休憩娱乐于一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十月的磁湖,碧波荡漾,鱼翔浅底。湖畔橙黄橘绿,生机盎然。
但很难想象,直到数月前,磁湖西岸一角17.1亩大小的地方,10多年来一直遭受着一处违法建筑和非法投肥养殖的侵害。当地居民张某一直在此从事餐饮娱乐和垂钓等经营活动,导致水体富氧化,破坏了磁湖风景区景观,当地群众对此很有意见。
存续14年,到底有何“难拆之隐”
年,黄石市政府依法征收了位于磁湖西岸团城山公园教堂附近的15.5亩鱼塘和1.6亩土地。后来,被征地社区的居民张某在这块已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搭建违章建筑,并违法养鱼。直到年,张某的违法行为一直未被有效制止。
今年5月初,黄石市检察院发现该线索,指定西塞山区检察院管辖,该院检察长王晶迅速指派检察官展开调查。
深入磁湖风景区管理局及其上级单位市园林局实地走访多次后,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晓京了解到,这些地虽然在管理区范围内,但由于历史原因,地方政府并未将管理权移交给园林局和风景区管理局,目前主要由国土部门负责管理。
经深入调查,王晓京还发现,如要拆除该处违法建筑物,还面临管理权限不清、多头难管的难题:国土部门因管理权限不好处理。规划局不确认违章,地面建筑不清理,水利局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非法养殖和水体污染问题。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城管局不上报,规划部门无法认定。下陆区城管局年发现张某的违法行为,因张某拒不配合,执法一直受阻……
“五龙治水”,主动要求检察机关介入
得知检察机关已启动公益诉讼调查,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和下陆区城管局切实感受到了压力。
同时,由于黄石市检察院已向市委市政府提请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请示报告,当时正面向各家行政机关征求意见。了解检察公益诉讼情况的黄石市规划局、水利局、园林局三家单位也非常忧心。于是,五家行政机关达成共识:寻求检察机关帮助,促成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合力,彻底破解这一困扰多年的执法难题。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主动与市检察院领导对接,“检察公益诉讼为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行政行为,我们目标一致,都是为了切切实实解决问题。仅靠国土部门一家执法,很难达到理想效果。我们想请检察机关对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同时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共同解决问题。”
诉前检察建议,促成联合执法
今年5月中下旬,经黄石市检察院审查批准,西塞山区检察院向黄石市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园林局和下陆区城管局五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市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园林局未依法履职,下陆区城管局存在怠于履职情形:
黄石市国土局对张某未依法取得任何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已被政府征收土地擅自搭建的行为,未作出责令退还非法用地的决定。
市规划局对张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搭建平房行为,未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
市水利局对张某无证进行渔业养殖的行为,未作出责令改正或限期拆除养殖设施的决定;未对张某投肥养殖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市园林局对张某非法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未尽保护和管理职责。
下陆区城管局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张某无证搭建建筑物的非法行为;在张某利用违法建筑物进行非法经营的情况下,未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置。
五家行政单位未能依法行政,致使张某非法行为持续破坏磁湖风景区的整体规划和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建议五家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依法采取治理措施,消除张某非法占地擅自搭建和非法养殖行为对磁湖风景区和磁湖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经检察机关协调,五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协商研究联合执法行动。“短短几天,我们先后接到国土局、水利、规划等行政机关的函。我预感,这次多部门通力协作,这件陈年旧事很快就能解决了。”下陆区城管局中队长芦宁说。
7月26日,下陆区城管局联合黄石市国土局、规划局、园林局及水利局开展违法建筑联合拆除行动。经过余名执法人员连续5个多小时的作业,存续14年的违法建筑在机器轰鸣中倒塌,15亩投肥养殖用的渔网全部被拆除。
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公益诉讼深入人心
“拆除违法建筑,看似简单的事,却涉及多个部门。如果没有检察建议,很难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协同治理的合力。”黄石市园林局局长李义词深有感触,“检察建议既是监督,也是激励,是实现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益双赢、多赢、共赢的有效途径。”
黄石市水利局下属湖泊管理局副局长张洪刚说,检察院要求行政机关在2个月内依法履职,等于给了2个月的整改期,起到了帮助行政机关消除因行政不当而造成危害后果的作用,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的统一。
家住附近的张大爷感叹,从前从这里经过,经常看见死鱼从桥孔漂到磁湖,臭气熏天。现在,岸边的板房拆掉了,景色变美了;水里的渔网没有了,味道也好闻了,散步休闲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了。
据了解,黄石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坚持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并重,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切实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
今年9月,黄石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积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自年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件,提起诉讼24件。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不少问题在诉前程序就得到了有效解决。如,大冶市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大冶湖施工围堰31万立方米;阳新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0余万元,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建立跨行政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切实保障余万市民饮水安全。
受此案影响,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府也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借力检察公益诉讼,制止行政相对人在辖区下游湖违法建设、投肥养殖、污染湖泊的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监督,是检察公益诉讼成效最生动的写照。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格局正在逐渐形成。”黄石市检察院检察长梁莉说。接下来,黄石检察机关将探索建立挂牌督办、联席会议机制,奋力书写检察公益诉讼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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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
检察日报:《“10公里,为啥给你元?”》
肖克
“黄某每次盗窃,我都知道,也是我开车运的。”法庭上,被告人刘某终于承认自己知道黄某实施盗窃,并帮助其运输所窃赃物的犯罪事实。
这起盗窃案时间跨度长,盗窃次数多,每次盗窃都是由黄某组织,参与人员互不相识,案情较为复杂,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龚俊仔细审查了卷宗材料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在侦查阶段接受讯问时,多次供述中仅有一次承认自己曾怀疑过黄某让其装运的物品系盗窃所得的赃物,其余几次,刘某只承认帮黄某运输物品,其他一概不知。黄某也说刘某不知情。
随后,龚俊对黄某、刘某分别进行讯问,两人供述和侦查阶段基本一致,均否认刘某明知盗窃而参与的犯罪事实。
为查明真相,龚俊和同事前往案发地作了进一步调查。从盗窃点至销赃点只有10公里路程,但黄某每次给刘某的运输费是元,明显高于市场价。这么短的路程,这么高的运费,刘某怎么能不觉得异常,怎么能说一概不知?龚俊更加坚信刘某先前的供述不真实,于是将这个疑问写进了答辩提纲。
“我对黄某盗窃的物品毫不知情,只是帮助他运输,车开到地方后,我就玩手机,从不向车厢看。”开庭后,刘某仍然不承认自己知情。
“你帮人运输,那就是专门从事运输这个行业的?”龚俊问道。
“是的。”刘某回答。
“你是跑长途运输,还是短途运输?”
“短途、长途都跑。”
“长途、短途都跑,但你帮黄某运货17次,都是在深夜,就没有1次跑过长途?”
“这……”刘某一时语塞。
“你跑运输,怎么收费?”
“1公里2块钱。”
“我们调查过,你每次帮黄某运货,距离只有10公里左右。依你所说,运费应该只需20元,就是算上来回也只需40元,那黄某为什么每次付给你元钱?”龚俊出示了黄某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黑老大”浮出水面
“杀人啦!”一声尖叫,回荡在长江水域洪湖燕窝镇段。
年11月4日,在素有“鱼米之乡”美誉的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长江段中心水面上演了一场“帮派械斗”。
三艘快艇,两个非法采砂团伙迎面相遇,一伙人举起钢叉,另一伙手持刀具,相互斗狠,持械驾艇对撞。其间,一男子被钢叉刺中左胸,救治无效后死亡,另一人受轻伤。经确认,身亡男子为当地一非法采砂团伙头目杜华锋,受伤男子张卫星则是张新民的“马仔”。
该案发生后,洪湖市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证据体系建立多次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通过有效介入引导侦查,帮助办案机关完善相关证据。年4月28日,洪湖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洪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开始,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启灯一口咬定自己是主谋,其他人受自己指使。”据洪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卫东介绍,起初,这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中并没有张新民,其他嫌疑人也未将张新民供出。
但随着对案情的了解深入,办案检察官发现,虽然该案中没有张新民的身影,但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启灯及参与械斗的多人均为张新民的“马仔”。通过对其他相关案卷材料的审查以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命案极有可能与张新民有关。同时,洪湖市检察院在审查另外一起案件的过程中,也发现与张新民有关,当即决定并案审查。
经审查,5年,张新民刑满释放后,与弟弟张红明、张清明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方式聚敛钱财,插手燕窝镇及周边地区经济领域的诸多行业敛财。此后,为牟取更大利益,张家三兄弟网罗了10余人,形成了以张新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燕窝镇从事非法采砂、强迫交易等活动,并对附近长江水面的非法采砂业进行控制。
“他们不定期安排手下巡视江面,不允许他人作业,还强行向不少企业供应砂石料。”吴卫东介绍,为树立地位,张新民团伙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采砂竞争对手。
经过对正在办理的该团伙其他案件的分析研判,洪湖市检察院认为,这起命案极可能与张新民有关,便建议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分开羁押,加大审讯力度,强化政策攻心,各个击破。
最终,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全部瓦解,所有证据都指向张新民,一个以其为首的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浮出水面。
依法审查准确定性涉黑证据链条形成
鉴于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年5月15日,荆州市检察院受理洪湖市检察院报送的以张新民为首的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并依法审查起诉。
该院检察长汪存锋立即指示成立办案组,要求依法对全案进行审查,既要保证质量也要提高效率。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办案组依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余份,进一步完善固定证据。该院分别就该案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制定了个案指导意见与具体措施,并开展集体讨论3次,依法听取律师辩护意见12人次。
同时,在荆州扫黑办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荆州市检察院先后多次与市公安局、洪湖市检察院、洪湖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沟通协调,及时对各办案单位存在的意见分歧和不同认识予以回应。
例如针对三年前的命案因无法确定直接致害人(实施者)而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意见,检察机关指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理由有三:一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主观上对犯罪结果都有概括的故意,应对全案后果负责;二是聚众斗殴罪不能涵盖致人死亡的结果;三是虽然无法确定直接致害人,但参与斗殴一方人数确定,斗殴事实清楚,首要分子和其他参加者应以其概括的故意,全部转化为(间接)故意伤害(致死)罪。
检察机关的上述观点得到了与会各方的高度认可,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在此期间,在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张新民团伙涉黑的证据越发扎实:
张新民通过经济手段管理组织成员,其通过放高利贷和开赌场赚钱修建的酒店成了组织成员吃喝玩乐的场所,他要求手下必须做到“三心”——忠心、狠心、顺心;
张新民组织以5万元的极低价格强行向村民“买下”26.4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致使村民躲到外地打零工,春节才敢回家;
年8月16日,张新民等人得知彭某对其有意见,带领数人持钢管、钢叉等作案工具,分乘两辆车前往燕窝镇团结村码头将彭某打伤;
年8月5日,张新民为争夺采砂权,邀约数人携带钢管、丝袜、罩衣等作案工具,租乘一辆面包车尾随吕某、李某虎,至燕窝镇边洲村长江江堤段,对两人停在江堤边的两辆轿车进行打砸……
指控有据辩论有力涉黑组织难逃法网
年6月28日,荆州市检察院依法向荆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前,我们就多次围绕该案的证据、事实和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集中研判,制定了多套应对方案,对出庭预案修改了10余次,确保庭审效果。”荆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梁广荣说。
据了解,年2月26日,即在开庭前一天,检察机关得知该团伙的骨干成员李启灯受到同监所人员的言语威胁。当晚,荆州市检察院连夜提审李启灯,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第二天的庭审效果。
年2月27日9时,张新民等14人被检察机关送上了被告席。
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公诉意见书,并围绕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性处理,出示了证人证言、关键书证及其他证据,精准有力地指控了以张新民为首的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七项罪名。
同时,公诉人还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讯问、举证和发表意见。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围绕争议焦点,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观点进行了逐一答辩,经过控辩双方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1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年3月27日,荆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新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分别判处十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悉,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的“三统一”原则,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件人,其中涉黑案件件人;已提起公诉件人,其中涉黑案件86件人;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人,追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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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宜昌市检察院
检察日报:《触发“1+12”的化学反应》
李涛
今年6月,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环保办案组干警第一时间介入一起在长江上采用大功率电机“电打鱼”案。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公安机关对涉案渔获物进行分类称重。本报通讯员王忠摄
7月5日一大早,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耘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显示,一件审查起诉案件指定轮案由他办理。而在一个月前,他和助理刚刚承担了这起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
当前,由一名检察官带领办案组全程负责一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侦查监督工作,在宜昌市检察机关已逐渐成为常态。
今年6月11日,宜昌市检察院在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全力搭建专业化办案组,以“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明晰权责,提高办案质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捕诉合一:让一个办案组全程负责到底
年2月1日,农历正月初五,空气中还弥漫着节日的喜庆。五峰县采花乡白溢坪村村民彭学良在夜色掩盖下,先后潜入该县两户民宅行窃。案件移送到五峰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彭学良作案次数远不止这两起。最终的案卷显示,年至年期间,彭学良在五峰县多地先后盗窃作案54起,窃得财物价值20余万元。
“该案时间跨度达四年,案情复杂,卷宗有11卷,共54笔犯罪事实。如果采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分离的方式办案,我和另一名检察官将要耗费大量精力重复劳动,分别进行审查、阅卷、提审、查看现场等,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周耘说。因此,该案采取了“捕诉合一”的模式,从批捕到起诉,由周耘对案件全程负责到底。
承办该案的五峰县公安局五峰镇派出所副所长颜曾国对此赞不绝口。由于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当初报捕的时候,公安机关基本查清的事实只有8笔,“周耘检察官的捕后指导特别给力,他列出了详细的引导取证提纲,我们据此完善证据,起诉特别顺利。”
最终,彭学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五峰县检察院是典型的山区小院,现有在编干警31人,员额检察官11人,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司法体制改革中,该院将原来的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批捕科)整合为批捕公诉部,触发批捕起诉职权“1+12”的化学反应。年至年,该院共采取捕诉合一方式办理案件件人,起诉率达到98%,与改革前相比,同类案件办案时间平均缩短了5至7个工作日,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五峰县政法委副书记何剑锋认为,“捕诉合一”模式,配套检察院的案管流程监控和一案一评查,真正做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极大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类案专办: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今年6月4日凌晨,6名犯罪嫌疑人因在长江枝江水域采用大功率电缆打鱼被刑拘,捕捞的鱼类超过斤,包含鲟鱼、鳜鱼、江鲢等十余个品种。该案系近十年来发生在宜昌长江水域的最大非法捕捞案。
案发后,长航公安刑侦支队立即邀请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环保办案组干警提前介入。办案组提出,为了更好地固定证据,为下一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奠定基础,建议对渔获物进行分类称重,同时建立健全有关影像证据,为后期鉴定评估提供依据。此外,办案组还提醒公安机 全面铺开:让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五峰县检察院“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和伍家岗区检察院“专业化办案组”模式,正是宜昌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一个缩影。
为及时总结改革试点成果,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年6月,宜昌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有基层院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公诉批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进会,专门研究整合检察职能实行捕诉合一、加强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的职能作用等方面问题,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随后,宜昌市检察院选择在五峰县检察院、猇亭区检察院进行试点,先行先试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积累工作经验。
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11日,宜昌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出台了《宜昌市检察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工作意见》,印发全市检察机关执行。当前,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已在宜昌市检察机关全面铺开。
根据《意见》,该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作了相应调整:刑事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和已批准逮捕案件监督,加强上下级、同级检察院之间办理刑事案件的配合与协作。
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介绍,该市检察机关已确定通过分步走策略推动这一办案机制落地落实,同时将逐渐加大对批捕后案件的侦查监督,助力实现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功效和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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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襄阳市检察院
襄阳日报专版:《潮涌风帆劲铿锵谱新篇——市检察院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纪实》
魏秋晨
初春的襄阳,阳光普照,万物复苏,一派勃勃生机。
在这片充满激情与梦想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胸佩庄严检徽、肩负法治使命的检察队伍。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简称市检察院)——这支在年度全省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位居第一、在全省市州检察院中唯一连续8年被评为“全省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的优秀群体,正以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热情忘我地工作着。
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办理上级交办的一系列重大专案完胜全胜,队伍建设从严从实……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加强科学谋划,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为襄阳高质量发展构筑了有力的法治屏障。
创新+:改革机制务实履职
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全市检察机关在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帮助企业有效防控风险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年10月31日上午,在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专题询问会上,一位市人大代表向市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发问。
“建议没有回音不止步,问题没有解决不放手。全市检察机关将针对涉案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办案检察干警将进一步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强化与涉事企业的沟通交流,加大办案方法方式的创新并做好后续跟进监督。”该负责人回应道。
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危害创新驱动发展案件,批捕件人,起诉件人,监督立案41件,不批准逮捕76人,不起诉26人,变更强制措施83人,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得到了涉案企业的普遍欢迎。
强服务、树责任、讲法治、善创新、求人本、追效能,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只是两级检察机关全面打造现代新型检察院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与工作经验,深化“六型”建设,赋予其新的内涵,全力打造“六型”检察院建设2.0版。
以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履职尽责工作力度。去年以来,两级检察院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完善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机制;组织开展“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全面落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5件;不断拓展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改建检察服务中心,完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件,加强释法说理、综合施策,90%的涉检信访案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访环节。
将责任放在心头,两级检察院不断深化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捕诉监合一办案模式,积极推进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构建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搭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实现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均衡发展。仅年就提出刑事抗诉28件,法院已改判17件,发回重审2件。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申诉案件件,同比上升90%。集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专项工作,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件,位列全省第一。
让法治挺在前面,全面建立案件监督管理立体格局。强化对办案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质量控制,集中时间、人员对年以来办理的件重点案件开展评查。加大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答复的力度,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案件件,举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75件次,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30次。
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在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提供了大量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在规范领导干部直接办案通报方面,该院对通报内容、通报周期以及通报的数据来源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年,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件。
将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组织和人员管理体系,建立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健全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奖惩体系。全市检察官独立决定批捕案件和起诉案件分别占该类案件总数的92%和90%。
面对我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检察机关正在向基础建设要效能,向科学管理要效能,向科技应用要效能,不断完善办案装备、设施,推行精细化、精准化、精益化管理,重点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工程。
日前,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在该院三楼办公室运用远程提审系统,讯问8公里外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远程提审主要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承认所犯罪行或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基础网络升级”工程正加紧推进,办案信息化水平将迎来质的飞跃。
人才+:深钻业务夯实功底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年11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乔富粤荣获检察系统个人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年12月5日,襄阳市委政法委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乔富粤同志学习活动。
从检23年以来,乔富粤先后办理各类案件多件,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北省“十佳检察官”等称号,并被荣记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成绩代表着过去,荣誉意味着责任。这里是干事业的地方,院里会给你很多平台、很多机会,只要你肯拼,总会出成绩。”乔富粤说。
这段质朴的话语,描绘出如今全市检察机关人才辈出的繁荣景象。
“85后”女干警——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雪君从检4年,先后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湖北省优秀公诉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我市检察系统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以专为能,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和教育的队伍建设。
在人才培养方面,市检察院牢牢把握住“长远发展、科学协调”这一主调,重点破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的“人才难有、人才难留、人才难用”等问题,切实改善专业结构,办好“培训班”、搭好“竞技场”。
两级检察院全面开展“检校共建”,先后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等建立联系,近2年来选派干警40余人次到院校参加培训。同时,举办“智汇襄检”论坛,邀请法学专家、知名教授、同行精英共聚襄阳,围绕“检察业务制度机制创新”“复杂疑难案例研讨”等专题活动,促进队伍专业能力水平的提升。
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举办首届五项核心技能大赛,围绕个人审查认定、纠正违法、调查取证、出庭指控、释法说理五个单项,以最大程度贴近办案实际为标准,对名参赛干警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检阅”,极大地激发了全市检察干警深钻业务、深研案例的热情。
在日常办案上做文章,主动构建新型办案主体力量,促进办案能力提升。仅在年就办理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红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串通投标案,三峡大学原副校长焦时俭涉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实现统筹专业力量调配,打破使用壁垒,按案件类型类别和阶段工作需要,成立专门办案团队,统一办案标准,让办案干警“术业专攻”。同时,搭建案件质量倒逼机制,加大案件流程监控、案管分析通报力度,促进干警整体能力提升。
年,全市检察机关获评省级以上精品案件9件、优秀法律文书15件,全市共有19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和记功,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党建+:严明纪律改进作风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争先进位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年3月2日至5日,市检察院在襄阳党员干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组织市县两级院分管党务工作的院领导、政治工作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书记共92人参训。省、市党建工作专家学者分8个专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和重点讲授。
在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制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等,采取“责任状”明责、“承诺制”履责、“滚动式”考责等措施,建立了人人有责、人人担责抓党建的工作机制。
年11月9日,在襄阳市直机关“五强创示范”项目拉练观摩活动中,市检察院作为全市5个示范点之一,迎来了来自市直单位的80余名代表。在观摩过程中,讲解员重点围绕市检察院“压实责任、补足短板、锻造队伍”三大方面、9项具体内容,介绍了市检察院党建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检察院对标“五强创示范”,紧扣新时期检察工作新任务、新特点,牢牢把握“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主旋律,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以“五强创示范”为抓手,积极探索党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融合发展之路,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党建。在全市检察机关火热开展的一系列党建工作中,纪律建设与作风建设尤为亮眼。
年,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四个深入查改”活动,查找出涉案款物、“三公”经费等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认真整改,完善公务接待、定期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相关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市检察院对3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严肃执纪问责,给予诫勉3人、纪律处分3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清单三制度”,实行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作风纪律建设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一批管用、实效的长效机制。同时,大力弘扬以“大德立检,专业明察”为核心的襄检文化体系,引导形成和保持比学赶超的发展势头。
在市委部署开展“担当年”活动后,市检察院迅速行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实施担当力提升工程,有针对性地提升队伍担当能力,大力营造崇尚先进、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
脚下,是伸向未来的赶超之路;胸中,满怀着奋勇争先的赶超之志。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紧扣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主线,咬定“四个走在前列”工作目标,促进检察工作构建新格局、实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为“一极两中心”建设贡献强大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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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检察院
湖北日报:《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杨路
10月11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检察官邓纯义到公安机关专案组,就一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与专班干警进行案件分析,对证据进行研判,并就侦查方向等内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为落实中央第7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日前省检察院派出8个扫黑除恶督导组到各地督导检查,督促各地根据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整改。荆门市检察院针对涉黑案件事实复杂、认识分歧多等问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不降格处理,堵住漏网之鱼
今年6月,横行荆门10多年的“黑老大”郭华,及其党羽的罪恶之路走到了尽头,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华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判决,判处郭华有期徒刑20年。
此案中,京山市检察院严格履行追诉检察职能,对案件进行仔细研判,在公诉阶段采取追诉措施,将2名之前没被列入起诉范围的犯罪嫌疑人一并以黑社会性质罪名提起公诉,使其受到了法律惩处。
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爱民表示,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及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如果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也会严重影响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基层政权巩固。
在9月11日宣判的廖海滨一案中,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先后提讯犯罪嫌疑人余次,制作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余盘,补充证据材料余份,将事先没有移送起诉的2起漏罪列入起诉书中。
不人为拔高,确保公平正义
对涉黑涉恶犯罪既不放纵,也不人为拔高凑数。
9月11日,沙洋县法院对廖海滨等30人涉黑案进行宣判。法院对组织者、领导者廖海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4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决定判处1年9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此案中,除了被宣判的30人之外,另有公安机关抓获的27人,经过检察机关严格审查,未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终依法以普通刑事犯罪进行处理。
荆门检察机关依法严把案件事实关,对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的案件,做到犯罪事实清楚,不枉不纵;依法严把证据关,既依法审查证据,又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搜集证据;依法严把程序关,对76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52份;依法严把法律适用关,对于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18起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令一些被告人幡然醒悟,主动悔罪认罪。钟祥市检察院办理的孔令军、孔令洲为组织领导者的19人涉黑案中,一名骨干成员在庭上主动劝说“二孔”认罪服法。
统一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质效
“如何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针对疑点难点,检察机关如何应对?”9月26日,荆门市检察院会议室内,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公诉处副处长李芝龙认真回答几名基层检察官在具体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统一办案标准和司法尺度,才能体现公平正义,提升办案质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荆门市检察机关派出多名业务专家到基层院进行指导,统一检察系统内部办案标准。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沟通协调联系机制,帮助公安机关厘清侦查取证的标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也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力度,明确黑恶犯罪定罪量刑的相关标准。“扫黑除恶工作越是推向深入,越要统一尺度,将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对历史和法律负责。”李芝龙说,他多次到公安机关授课,从取证全面性和非法证据排除等角度提出建议,帮助公安侦查人员更好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
尺度统一后,效果如何?“从年初到现在,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中,我们发现,瑕疵证据越来越少,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也越来越准确,这说明我们工作起到了作用。”看到这一变化,长期“五加二”“白加黑”工作的李芝龙,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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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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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检察院
孝感日报:《生态检察的孝感实践》
郑玉欢、闻睿
年以来,孝感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专业化法律监督,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集中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公益诉讼案件,为长江流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贡就孝感检察力量。
据统计,自年6月至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长江流城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件,立案公益案件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法院终审4件,均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围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打造生态检察
孝感地处长江流域,是长江湖北段北岸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和绿色生态屏障,也是长江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将生态检察作为检察业务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服务“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始终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紧密结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孝感实施、“两湖”保护、“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以谋划实施具有地域特点的“小专项",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两级检察院分地域谋划开展了助力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道垃圾治理、违法畜禽养殖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5个“小专项",这些各具特色的“小专项”都有力提升了全市专项行动的质效。
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共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0.8万余亩,恢复被破坏长江流域林地面积.8亩,关停、整治违法畜禽养殖场家,清理破非法占用的汉江、還河、府河、汉北河等域内长江重要支流河道10.7公里,清理域内长江支流岸线固体废物2.9万吨,督促涉案当事人向汉江等河流增殖放流鱼苗60万尾、成鱼3公斤,督促环保领域涉案当事人赔偿长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27.5万元,投人修复被破坏生态费用余万元。
加强专业化法律监督,督促依法履职
5月的阳光普照大地,放眼大悟河河道、堤岸视野渐渐开阔。
濃河、大悟河、晏家河是长江流经孝昌县的重要支流。今年以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该县实际,聚焦流经该县长江重要支流的生态保护,不定期开展对该县“三河六岸”是否存在非法排废排污、非法侵占岸线资源、非法采砂、非法捕捞、在河道内或堤防附近非法堆放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排查工作。
4月24日,该院在对大悟河的排查工作中发现了此违法情形。25日,该院立即向县水利和湖泊局发出了检察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县政府、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河湖长制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力、挖机和运输车辆对河床河堤的废渣、废物进行了彻底清运。
据统计,自年6月至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件,立案公益案件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法院终审4件,均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这一主题,加强监督,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良性互动,94.3%的专项行动领域行政诉前程序案件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响应,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平衡
汉江是湖北境内长江主要支流,汉川市位于汉江下游。为推动全市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汉川市检察院结合地方实际,部署开展了“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年4月,王某和王某某驾驶机动木船,使用成套电捕鱼工具在汉江汉川段城隍水域非法捕鱼共计25.1公斤。这一情况引起汉川市检察院的重视,经调查取证,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年1月,该案依法开庭审理,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请求。3月29日,王某两人在渔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和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将购买的公斤鱼于汉江进行增殖放流承担了生态修复的责任。
据悉,年以来,汉川市检察院全面加强汉江生态保护公益诉公,特别加强对电捕鱼的公益诉讼,有力遏制了电捕鱼等玻坏当地生态的不法行为。受理起诉电捕鱼人刑案9件13人,其中8件11人被法院判刑。
在受理电捕鱼公益诉讼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共督促涉案当事人向汉江等河流增殖放流鱼苗60万尾、成鱼3公斤,督促环保领域涉案当事人赔偿长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27.5万元,投入修复被破坏生态费用余万元。
除汉川外,应城市检察院办理了王某某、刘某某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大悟县检察院办理了程某胜侵害长江生态公益林案、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既追究了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又追究了其侵害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促进了生态环境功能恢复,有力守护了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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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检察院
检察日报:《偏僻山坳里藏着大型制毒工厂》
程菲、程珊
从今年1月10日开始,在湖北省麻武高速蕲春东出口不远处的一个偏僻山坳里,两栋占地面积约平米、由活动板房搭建而成的工厂车间内,连续10天夜间灯火通明,机器轰鸣,十几名工人通宵达旦生产,车间内不时飘出一阵阵浓烈刺鼻的气味,周边的草木枯死、水体变红……谁也不会想到,这里竟然隐藏着一个大型制毒工厂。
该制毒工厂被警方捣毁后,近日,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将李某、曾某、姜某、邱某等13人批准逮捕。
因本省控制严格将目光投向省外
十几年前,因地理位置独特,福建省长汀县成为国内制造冰毒原料麻黄碱的中心之一。年,长汀县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品问题重点 不分昼夜生产10天为求平安烧香拜佛
年底,荣某安排曾某、曾某某、谢某等9人陆续从福建赶至湖北蕲春,从事制毒物品的生产。
为避免泄露行踪,从福建出发到湖北之前,参与生产者的手机和身份证都不允许携带。为方便联络,荣某准备了几部老式手机和电话卡供给生产者们使用。
曾某是蕲春麻黄碱生产的总负责人,负责运送原材料、生产设备、废弃物品处理以及工人日常生活用品采购。谢某负责生产场地内的后勤保障、看管大门以及生产场地内的协调工作。曾某某和朱某对工人进行技术指导。
在10天时间里,制毒工厂不分昼夜,疯狂生产。为节约成本和时间,工人们只戴上简单的防毒面罩进行生产,不穿防护服。深夜饿了,就在厂房里吃面包充饥。为避免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甚至还在车间附近建了一间福建传统竹房烧香拜佛求平安……
两地警方联手制毒工厂覆灭
然而,在公安机关的天罗地网之下,制毒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还没来得及运送出去,工厂就覆灭了。
今年1月4日,蕲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公安部线索,近期将有一批易制毒化学物品从南京运抵蕲春。经过多方摸排和技术侦查,警方发现一犯罪团伙在三码河村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数量巨大。
1月20日凌晨,该县公安局在湖北省公安厅的指导和福建省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出动余名警力,在三码河村捣毁了制毒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其中福建籍11名,蕲春籍2名),现场查获疑似泥状麻黄碱.85千克。后经检验,疑似物中检出1-苯基-2溴-1-丙酮成分。
1月20日,接到公安机关关于该案的通报后,蕲春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冒雨实地查看现场,参与案情研讨。22日,该院再次组织干警赶赴现场,就案件侦查取证问题引导侦查。同时,因涉案人数众多,提醒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意程序合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在现场查看时,检察官发现厂房周边化工原料气味刺鼻难闻,厂房后有一污水处理池水质浑浊、多处土地地表颜色异常,遂建议公安机关联系环保部门进行环保监测,持续跟踪附近污染情况,防止污染面积进一步扩大。
案件报捕后,蕲春县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由该院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全程参与阅卷、撰写讯问提纲、提讯、案件讨论等;侦查监督部负责人担任协办检察官,另配两名检察官助理,集中精力办理该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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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检察院
香城都市报:《以民为本履职责爱岗敬业展风采——未检检察官王恒荣获“巾帼建功标兵”》
李蔓
王恒,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负责人。曾先后荣获“12.1”案省委个人一等功、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咸宁市三八红旗手、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近日,又获咸宁市巾帼建功标兵表彰。
5年,王恒考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办公室工作,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调入公诉部门工作,8年被评选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年调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年8月,调到未检部负责未检工作。从检十余年,王恒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履职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展巾帼风采。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从检十三年,公诉十年,王恒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余件,其中大要案余件。
对于初次承办的一起杀人案件,王恒至今记忆犹新。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的母亲,白发苍苍,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一再要求严惩凶手。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景,我有点不知所措,赶紧将这位老母亲扶起来安慰。也是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公诉人手中拿着的不是一本普通的案卷,而是一条人命,戴上检徽,站在公诉席上,就要肩负起使命与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此后,面对承办的每一个案件,王恒都会以严的标准要求自身,仔细核查每一个犯罪事实、每一个细节、每一项证据,力图把每一份文书都做成精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要办就办铁案”
年,十八大后首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交由咸宁市检察院审查办理。王恒作为公诉部的重要一员,参与其中。
“要办就办铁案”,接到任务后,王恒沉下心来,从时间、地点、人员、资金运转轨迹,对李春城涉嫌受贿犯罪的证据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具体到每一份证据、每一个证人、每一个多媒体示证内容,务求精确。
在审查李春城受贿事实过程中,王恒发现,刘某送给李春城一套房产价值约1万元,但该房产未过户到李春城及其家属名下,而是登记在一个公司名下。是否属于李春城受贿,对全案受贿事实的认定影响巨大。为准确把握案情、精准打击犯罪,王恒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反复审查,经分析研究后认为,该房子选址、购买、装修均由李春城家人决定且由其实际居住,李春城和刘某均证实之所以房产未过户到李春城家人名下,是为了规避风险。这种情形属于7年“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的,应当认为李春城实际收受了该套房产,构成受贿罪。这一认定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王恒以“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模式,先后审阅案卷72卷、制作阅卷笔录80余万字,修改审查报告13稿,配合第一公诉人先后6次对李春城展开政策法制教育,促使其3次撰写悔过书。
最终,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实现了良好的庭审指控效果,被湖北省委誉为查办省部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标杆案件。王恒也因表现出色,荣记个人一等功。
“未检工作要用法,更要走心”
年8月,王恒从公诉部调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负责未检工作。
不同的部门,职责亦不同。王恒一方面要承担指导全市未检工作、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作为负责人,仅仅了解是不够的,要钻研精通才行。”她一直强调。于是,办案与指导基层院工作之余,她开始“补课”,大量阅读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心理学方面的书籍,认真查阅已办结的未成年人案件,积极与省院、其他市州分院、基层院未检检察官沟通交流。
通过学习与钻研,王恒很快转变了执法理念。“未检工作是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通过教育、感化、挽救,让涉罪未成年人能够回归社会和正常的生活,成为未来社会的积极参与者而非负担和包袱,甚至破坏者。”王恒说。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她注意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探究未成年人问题产生的原因,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回正常轨道,呵护其健康成长。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33名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量身制定跟踪帮教计划,“一人一策”,落实差异化帮教,4名未成年人通过检察机关的不捕不诉顺利考上大学,回归社会。
同时,王恒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她制作的《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远离校园暴力》等课程,互动式、体验式的授课方式,深受学生们喜爱。年8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50余次,覆盖学生3万余人次。
王恒还积极开展未成人司法救助工作。她办理的蔡某某故意伤害案,蔡某某为泄私愤,报复伤害二名幼童,致使一名儿童颅脑损伤严重,经鉴定为重伤,另一名儿童轻伤,且本人拒不赔偿,考虑到被害人家庭不富裕且需承担高额医药费和后续康复费用,她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4.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使被害人和家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要用法,更要走心。”王恒说,坚持“规范司法与人文关怀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立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个案帮教、权益维护,努力让祖国的花朵们在阳光下无忧绽放,是未检人的职责,也是他们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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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检察院
恩施日报:《夯实基层堡垒——宣恩县九坝村基层组织建设观察》
邓正蛟、杨奇
11月21日,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九坝村,经过22位在村党员的投票选举,新一届村支委成员出炉:原有村支委成员高票连任,产业带头人杨辉、王顺成功当选。
见证这一刻的驻村第一书记代成军,终于松了一口气。
就在一年多前,山旮旯里的九坝村,还处在基层组织涣散、村支“两委”基本停摆的尴尬境地。
建强组织是关键
九坝村其实没有坝,这里群山环绕,海拔落差多米。
年,代成军带着州检察院党组的嘱托,第一次来到村里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3.8平方公里的村子,找不到一条像样的公路,河水冲垮了田坎,到处是荒芜的田地。
随着入户走访,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水面:
村里没有增收产业,年轻人看不到希望,纷纷出门打工。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产业空壳化,很多村存在的共性问题,在九坝村表现更为突出。
县里10年前规划建一条穿村而过的旅游公路,可因为占山占地协调不下来,就是动不了工。
谈起干部,村民更是直摇头。二组的王学清见到入户的驻村干部,感到十分诧异——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干部到他家走访。
更让人头疼的,是村里基层组织工作乏力、村支“两委”推动工作艰难。
多人的大村,没有村医村教,村级事务仅靠村支部书记和扶贫专干两人来维系。村支书因为和群众关系紧张,多次萌生退意,扶贫专干正打算南下广东。
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带来的是人心涣散。人心涣散,成为九坝村贫穷的精神内因。
群众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有着14年基层扶贫经验的代成军意识到,只有建强基层组织这个堡垒,九坝村脱贫才有希望。
重塑干群关系
让基层组织强起来、硬起来,对于积弊日久的九坝村来说,谈何容易?
工作千头万绪,首先得从重塑干群关系抓起。
基层党建和精准扶贫是“一股绳”,要改善干群关系紧张局面,让村民信任基层组织、信任基层干部,扶贫政策落实是关键。
州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入驻不久,立即组织开展精准识别纠偏工作,入户调查家家到、户户落,让每一个村民了解精准扶贫政策。
今年2月,州检察院驻村力量进一步充实,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担任班长,2名县级干部、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共12人组成的“尖刀班”奔赴九坝村。
村支“两委”人手不够,工作队除“尖刀班”班长坐镇指挥外,11个队员一人包一个组,“一户一案”“一人一策”入户了解情况,制订帮扶计划。
“亲戚也要勤走动”。和谐的基层干群关系,更是走出来的。
大山里的九坝村,至今还有九、十、十一3个组没有通机耕路,这几个组也是全村最偏远的地方。九组包组干部艾敏每走访一次,都要花上一整天时间,可他依然坚持家家到户户入。
六组胡大楚是易地扶贫搬迁户,眼看房子要建成了,可他却变了主意,怎么也不肯在搬迁协议上签字。包组干部邱宇到老胡家跑了近20趟,靠着诚心和毅力,终于说服他搬进新家。
正是这一副副好脚板,重新树起干部在九坝村民中的好口碑。
“以前,入户见不了好脸色、喝不到一口茶。现在脸开了、话多了,拉着我一聊就是半天。”驻村干部廖斌雄深有感触。
变化,村民们看在眼里。
冬桃基地上了规模,自来水进了户,河道休闲步道、村委会建好了,村里的党员们过上了组织生活……看着村里一天一个样,四组的党员群众刘真银逢人就夸:“现在的干部,干实事!”
干群一心,其利断金。今年4月,搁置了10年的穿村旅游公路项目,终于开工。
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初冬时节,九坝村发展的第一批冬桃果子成熟了。
一大早,九坝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杨辉提着一大袋冬桃赶到村委会,与大家分享丰收的喜悦。
在11月21日的村支委选举中,致富带头人杨辉当选村支委委员。一年前,他还在外闯荡。
驻村帮扶总有结束时,如何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工作队想到了在外工作的年轻人。
四组的杨辉、杨长坤两兄弟长期在外打拼,哥哥杨辉在江苏开旅游大巴,月收入万余元,弟弟杨长坤在武汉经营玻璃制造厂,更是名声在外。
能不能把这两个能人请回来呢?代成军主动拨通他们的电话。
“我们也有带领乡亲们致富的想法,可缺的是门路。”一边是在外相对稳定的收入,一边是家乡的热情邀约,两兄弟一时拿不定主意。
为了打消杨家两兄弟的顾虑,代成军和村干部带着他们到襄阳等地考察项目。发展冬桃成了大家的共识。
如今,杨家两兄弟的合作社,已发展冬桃亩、辣椒亩、魔芋50亩,还办起了胡蜂养殖基地。在合作社带动下,山上种冬桃、山下种魔芋,全村贫困户和产业挂钩率达到93%。
一年多来,在“尖刀班”的邀请和感召下,一批年轻人和杨辉一样回到村里,他们不仅成为创业致富带头人,也为今年村支“两委”换届注入了新鲜血液。
“基层党建关键在人。培养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才能不负群众期望。”代成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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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检察院
随州日报专版:《河长来了,三道河“有主”了》
夏雨花
2.1公里长的三道河,是随县众多河流中的一条,她在“河长制”推行后的一年中,有了新面貌——水变清了,岸变绿了,鱼虾又回来了,老百姓眉头也舒展开了。
守护生态检察长当河长领下“军令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如何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这项“治河工程”,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和气魄,考验着全县人民的责任和担当。
年6月,随县县委、县政府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明确了河长制成员单位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同时,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标志着随县全面河长制工作正式展开。
《方案》明确要求,到年底前,建成县、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县所有河流。经过3至5年努力,全县入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基本清除,河道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到年,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纳入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以上,其他河流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提高5%以上,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水域岸线登记和清障工作。
从此,“淮河源头”随县走上了“专人管河”之路,同时,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武多了个头衔——三道河河长。
“河长制就是责任制”,王建武坦言,担任河长之后压力颇大,但为了一河清水入淮河,他义无反顾领了“军令状”,开始了治河之路。
履职尽责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地生根
河流治理非一日之功,河长制能否实现“河长治”,狠抓落实是关键。《方案》印发后,随县检察院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思想和考察湖北时“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王建武在院内组织召开推进河长制专题会,学习贯彻了通知精神,明确了责任和任务,计划开展非法采砂整治、河道保洁整治等专项行动。
“河长制不能搞形式主义,大家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王建武在召集镇村二级河长开会的时候斩钉截铁地说。
改革只争朝夕,工作快速响应。随县检察院一把手亲自挂帅,督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设机构、出方案、定目标、建制度……各项工作全面铺开,有力保障了三道河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快速推进。从此,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创新方式方法,整合院内各部门资源,“治、整、管”齐抓,全方位立体推进,吹响了三道河全面治水集结号。
巡河治河打造河长制随县工作模式
位于随县草店镇的三道河历史悠久,有三条不同的支河经过三道河,然后汇成一股大的河流流向了淮河,三道河由此而得名。
骄阳似火,炙烤大地,年7月28日,王建武冒着炎炎烈日赶赴草店镇,首次作为河长进行巡河。他来到三道河源头及其途经村落,与村民面对面交流,熟悉掌握三道河沿岸污水收集情况,排水口分布、工业企业分布、农业养殖分布等情况。
用责任彰显作为,用民意检验业绩实际行动。王建武在每次巡河中都会对三道河水域污染情况进行摸排,移送给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办理,相应检察人员继续跟进监督,打造“前方摸清,后方跟进”河长制随县工作模式。
去年10月,随县上空飘荡着墨似的乌云,瓢泼大雨倾泻而下,湍急的水流在低矮的漫水桥上哗哗流过,王建武正冒雨赶往三道河东湾村河道,想去看看上个月他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的一起河道非法采砂现场。在通往东湾村的乡道上,王建武发现了两辆大货车正从村里开出来,货车车厢满满当当装着砂子,正在往地上不停地滴水。王建武意识到,河道上很可能正在进行违法采砂,必须立即制止。他马上加速往村里走,果然,多台采砂机械正在河道里作业,一场非法采砂现场被倒映在河面上,被破坏的河道也狠狠地扎在王建武眼中。
他现场与该案检察官确认案件细节后,迅速致电了水利局相关责任人,叫停了非法采砂现场,阻止了相关人员继续犯罪。之后,他相继与在场作业的工作人员、货车司机及村书记交谈,并向水利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得知这伙人年12月起便在东湾村河段游河河道及支流三道河内非法采砂,并售往桐柏县、周口市、小林火车站货场等地。
非法采砂危害极大,为了尽快恢复河道原貌,心系三道河沿线村民的王建武不仅多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取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还要求随县检察院检察官迅速启动监督、检察、批捕、公诉等程序,以司法手段治理环境。在他现场阻止非法采砂的20天后,随县检察院向水利局发送《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承办检察官主动与行政执法人员座谈交流,牢牢锁定了被告人的犯罪证据。今年4月,随县检察院对朱某新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由随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环境美不美,关键要看水。这一年来,通过实施河长制,三道河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到“管得好”的转变,推动解决了三道河管理保护难题,河湖状况逐步好转。如今,在三道河岸边,不但非法采砂被取缔,还能经常看到大大小小的鱼儿游弋在河岸水草边。“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让破坏生态的违法者有‘痛感’,构筑‘河长制+检察’生态防线,为全面实行河长制保驾护航。”王建武掷地有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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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
检察日报:《家乡》
赖晓明
家乡是一个念想
那里有儿时戏水的河塘
那里有跳绳玩耍的操场
河滩地里的花生
屋后书上的桑枣
裂开口的桃子
歪把子的“牛角咪”
冬天打的糍粑
腊月熬的麻糖
家乡是一种情绪
那里有母亲关心的唠叨
那里有父亲劳作的背影
那里有同胞的兄弟姐妹
那里有儿时玩耍的伙伴
家乡是一种牵挂
是逢年过节时的思绪
是夜深人静时的念想
是外出奔波前的回眸
是游子回家后的拥抱
走得越远思念越切
年龄越大思念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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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
检察日报:《严打涉铁黑恶保障出行安全》
侯波
日前,湖北省武汉铁检机关派员走访全国人大代表黄望明,反馈了武汉铁检机关认真落实黄望明代表所提建议的举措和成效。
去年10月,武汉铁检分院检察长罗继洲走访代表时,黄望明代表提出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建议。
走访结束后,武汉铁检分院及时研究落实黄望明代表关于涉铁领域扫黑除恶建议的具体措施。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武汉铁检分院会同铁路公安、法院和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政法办,深入武汉局管内站段、车间、工地、货场宣传,并公布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举报电话和信箱。
武汉两级铁检机关抽调侦监、公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6名,检察官助理7名,成立办理涉黑涉恶犯罪专案组,负责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统一行使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成效。通过群众举报线索,两级铁检机关快速对3起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提前介入、批准逮捕。
黄望明代表充分肯定了武汉铁检机关落实人大代表建议迅速及时、措施有力,并希望武汉铁检机关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铁刑事犯罪,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春运、全国两会专项维稳工作相结合,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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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
检察日报:《老屋门前的黄桷树》
章森
在四川省邻水县的一个小村子里,两棵树干高大、枝叶茂密的黄桷树像两尊门神多年来一直守护着这里的几户人家。这个村子是我的家乡,听父亲说这两棵黄桷树是爷爷种的,从我几岁能记事起它们就像两个巨人站在那里了,我也说不出它们活了多少年。
儿时,每次回到小村子,这里就成了我和几个玩伴的“欢乐城堡”,黄桷树铺天盖地的枝叶像一把大伞在炎炎夏日撑起了一大片树荫,粗大的树干为我提供了初学爬树的最好练习场所,两条草绳加一根木棍搭上黄桷树就成了简易秋千,胆子小不敢荡秋千的我被堂哥在背上用力地一推,天旋地转间,我的尖叫声伴随着伙伴们的欢笑声洒满了这片小天地。
上大学后,我离开四川盆地来到湖北,这里生长着水杉、樟树、银杏、梧桐……但放眼那个学习、生活四年的大学校园,我没有遇见过一棵黄桷树。还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观看过一部讲述三峡移民的纪录片,一位阿姨站在船头不忍离别地望着自己生活多年的故土,带着不舍举家搬迁到上海崇明岛,她手里紧紧攥着的是一棵黄桷树幼苗。
大学期间每次踏上回家的路,绿皮火车的拥挤、十几个小时的煎熬、火车晚点的无奈,从来都没有动摇过我归家的决心。“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脑海里不断翻腾着母亲熏制的香肠、南门桥头的小面、达子丘的火锅店……还有那两棵仍然站立在小村子的黄桷树。
从6年来到湖北,这一待就是12年,一个四川人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考上公务员有了值得努力和付出的事业,娶了湖北姑娘生了小孩也有了家这个心灵港湾,习惯了荆州的牛肉米粉、江汉平原的一望无涯、中山公园的悠闲自在,但家乡的味道、山区的秀美还不时地在脑海中徘徊,对故乡的眷恋就像那两棵黄桷树一样始终停留在我的心中,因为那里是我梦开始的地方。
年,父母从家乡来到湖北参加我的婚礼,一直生活在老家小村子的二伯打来电话,这时父亲的眉头微微皱起。一直到婚礼结束后,父亲才告诉我老家有一棵黄桷树被大风刮倒了,几天来婚礼的疲劳和喜悦一扫而空,心也一下子紧缩起来了……
后来,听父亲说他们几个老兄弟一起出钱、出力把黄桷树重新栽回去救活了。当我再次回到小村子时,除了伯伯的问候、婶婶的饭香、老屋的回忆,还有就是那棵被大风刮倒的黄桷树依然耸立在那里,只是没有以往挺拔和高大,就像大病初愈的老人,所幸它还守护着这里。
前两年,老家县城修建了一座崭新的黄桷树公园,带着几岁的儿子游玩时,他第一次见到黄桷树兴奋地跑过去又摸又爬,还稚声稚气地问我:“爸爸这是什么树啊?怎么这么大、这么好玩?”“这是黄桷树,我们家也有黄桷树。”
从乡村到城市,站在父辈们的肩膀上,沿着几百年前“湖广填川”相反的路线,我们走得越来越远,家可以一次次搬迁,但黄桷树还在那里,守望着游子的归来。
而立之年已过,早已没有了年少气盛时“过得不好就不回来”的冲动,或许哪里有亲情哪里就是家。但,家乡不仅是那份落叶归根的难以割舍,更是早已烙印在我心里的精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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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
检察日报:《考核分值1分也不能多扣》
吴方春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驻襄南监狱检察室在审查减刑案件过程中发现,监狱在给予服刑人员吴某表扬时,抵扣了分,这违反了司法部“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的,从罪犯考核积分中扣除分,剩余积分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的规定,多抵扣了吴某考核分值1分。为此,该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监狱立即予以纠正,修正了吴某的考核分值。
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乡生说:“保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是驻监检察室的重要职能,要从小事抓起,切实为服刑人员撑起权益保护伞。”近年来,该院派驻监狱检察室在每栋监舍和车间设立“检察信箱”,每周开启一次,及时处理;对每一名新入监罪犯发放《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详细告知其合法权益及救济渠道;在监狱醒目位置设置“检务公开栏”,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同时,对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或疑问,坚持做到“件件调查核实,事事当面反馈”。
该院检察官刘顺启介绍,服刑人员正当权益保护措施的到位,既能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主动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又能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温暖,自觉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据了解,近3年来,该院共为72名服刑人员更正被错误计算的刑期,为23名服刑人员追回合法财产价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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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丨戴小巍蔡欣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段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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