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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四都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27日向四都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一)强化领导,专题部署
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曾庆德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修兴乾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廖夙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夙志任办公室主任。5月27日以来,共召开党委会5次、党政联席会3次、专题座谈会3次、镇村干部大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清单,责任到人
研究制定《中共四都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整改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由相关责任站所和责任领导分类认领,责任落实到人,要求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敷衍,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落实。
(三)查纠结合,注重实效
各整改责任人按时报告巡察整改情况,对巡察整改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回避问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纠正同类问题,以问题倒逼整改,以整改强化落实,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巡察成果运用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议事规则不规范,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没有突出党的领导的问题。一是四都镇党委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组织领导干部重温毛泽东同志关于《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切实掌握党委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个团结有力、干事创业的领导班子。二是制定《四都镇党委会议事规则》(都委〔〕87号),对党委会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决议的执行和反馈作了明确规定,理顺了党政关系,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都委〔〕91号),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明确具体原则和要求。要求村级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填写《四都镇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表》,报镇纪委备案。
2.关于“贯彻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度不严的问题。镇组织办通过开展自查,发现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引用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错误表述。党委书记已约谈当事人,其本人认识到错误,主动提交书面检查,重新撰写了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2)针对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力,没有按《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借款的通知》(汀委办〔〕78号)的工作要求,开展干部职工借款清理的问题。一是组织镇财政所人员对镇政府应收账款进行全面的清理,针对不同类型的借款,严格按照财务处理程序分类处理,对经审核确认逾期和到期的借款,下达《借款收回通知书》督促尽快归还,目前相关借款已经收回。二是因公借款且符合财务报账或核销要求的,已按照报账要求,冲销个人借款。
(3)针对落实扶贫攻坚政策不力的问题。一是对在年至年造福工程及危房改造项目中,工作推进不力的1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四都镇工作表格(任务)限时交回清单”,建立严格的督办机制,镇效能办加大了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查暗访力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关于“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四都镇党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没有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工作不力,出现党员教育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对“两学一做”实施方案雷同的党支部,党委书记对涉及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他们认识到错误,主动提交书面检查,重新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对“两学一做”学习笔记不全且没有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议记录的党支部,由党委副书记廖夙志对村“两委”班子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责成村两委干部重新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对没有“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及专题研讨交流发言材料的党支部,党委书记曾庆德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责成重新组织学习研讨和交流,该党支部主动派了1名党务工作人员到镇组织办进行跟班学习,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督查指导,要求各村党支部将制定的“两学一做”等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经挂村领导签字审核后,报组织办备案,相关学习记录每半年报送组织办检查一次。
(2)针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不深入的问题。一是以考促学,根据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开展阶段性知识测试,提高学习效果。4月5日、6月26日镇党委分阶段组织了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针对普遍掌握较差的知识,再次组织集中学习。二是制定下发《四都镇年党建工作要点》(都委〔〕42号)、《年度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都委〔〕48号)、《四都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都委〔〕49号)、《年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学习计划》(都委〔〕76号),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引导党员自学,做好学习笔记。镇党委通过开展党建专项检查等,促进学习持续深入开展。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和管理重视不够,没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的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二是向各党支部转发《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都委〔〕28号),强化党建管理责任意识,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三是机关党支部对每一名党员应缴党费进行重新测算,按月足额收取党费,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作为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日。
(2)针对个别党员缴纳党费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已按规定补缴党费。二是组织5名未按规定缴交党费的党员开展重温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纪意识。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剖析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对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1名党委委员进行约谈,其本人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提交书面检查,重新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印发《四都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都委〔〕18号),从理论学习、宗旨意识、工作作风、产业发展、长效机制五个方面入手,对年度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针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点名批评了2名党支部书记未按要求每季度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二是转发《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都委〔〕43号)、《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都委〔〕47号),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三是举一反三,查纠结合,对各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扎实推进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四是将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四都镇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保障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点名批评了“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2个党支部。二是选派2名镇干部到县委组织部跟班学习,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各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四是统一下发“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杜绝再次发生党员大会与支委会混合记录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6.关于“党性原则不强,廉洁意识弱化”的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其它支出的问题。一是对参与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其它支出的2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立案调查处理。二是制定《四都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都委〔〕67号),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提升镇机关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规范各项资金报销程序和支出管理。
(2)针对年5月党代会期间以会议费名义向党员代表、列席代表发放补贴的问题。一是已全面清退上缴党代会发放的误工补贴。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明确党员权利和义务,今后参加“三会一课”、党代会等组织生活一律不得发放补贴。
7.关于“政治觉悟不高,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
(1)针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工程项目资金直接转入领导干部个人账户的问题。一是对1名经办人给予党纪立案调查处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及风险防控意识。
(2)针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用现金拨付大额资金的问题。制定《四都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都政〔〕号),并一以贯之,进一步规范现金支出管理,从严审核把关,今年以来,未再发生大额现金支出现象。
(3)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镇财政所对红军桥理事会的账本和凭证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关经济问题。二是对红军桥理事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三是要求红军桥理事会待工程竣工决算后,将财务资料送至镇财政所审查、存档。
(4)针对财务管理不严,账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对不合理开支和不规范的操作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慰问费和财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清退了违规发放的慰问费。与此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一律采用电脑记账,切实从审核把关,财务记账等方面规范财务管理。
(5)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对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严格依规申报,统一采购。二是严格规范非品目范围内物品采购。镇党政办根据实际需求,将采购计划报镇长审批后,由镇党政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进行采购。三是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报销发票,发票所列收款单位必须与中标供应商一致,杜绝出现虚开或虚增发票的现象。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8.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对违规购买土特产开展自查自纠,年9月以来未发现违规购买土特产的现象。二是对原违规购买土特产的1名经办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再次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等,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四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对违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接待报告单所填写的接待对象信息不清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龙岩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汀委办〔〕76号)有关接待标准、接待管理、接待经费等方面的规定。二是结合《关于转发龙岩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四都镇实际情况,制定《四都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都委〔〕67号),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范围、用餐地点、接待手续办理、接待费用报销等工作要求。
(2)针对存在多次用现金支付接待费问题。制定《四都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都政〔〕号),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明确要求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0.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租赁私车出差的问题。制定《四都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都委〔〕67号),切实规范公车派遣、使用和管理,要求各站所或干部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擅自租车,因工作需要确需租赁车辆的,必须由党政办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照“一事一租赁”的原则,办理租车事宜。
(2)针对存在劳动节、国庆节报销车辆加油费、过路过桥费的问题。一是已清退节假日期间的加油费。二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派遣制度,公务用车需由党政办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填写《四都镇政府公务派车单》,驾驶员凭派遣单出车。严格执行《四都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于规定行政区域集镇范围内的同仁村、红都村不得派车。
(3)针对车辆没有定点维修,现金加油没有全部以车牌号开票,存在以单位名称开票及违规报销私车加油费等问题。一是已清退上缴私车加油费。二是对公车维修管理进行了规范,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如实填报《公务用车维修申报单》,经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安排驾驶员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三是规范公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卡由财政所负责充值,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党政办对加油卡充值情况进行登记,并负责监督检查。
(4)针对存在列支非本单位车辆维修费现象的问题。一是对违规报销非本单位车辆维修费的1名责任人给予解聘处理。二是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1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把财务审核关,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
1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遵规守纪意识。二是已全面清退收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2.关于“违规支付保险费”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发现的年、年、年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已全部清退收缴。二是举一反三,对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进行了自查,对违规支付了应由个人承担“养老保险”费用,已全部清退。三是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1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会议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四都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都政〔〕号),全面规范会议费支出,镇党政办按实际情况制定会议经费预算,报镇长审批后严格执行预算。明确要求会议费报销时需附预算审批表、会议方案和会议签到册等附件。
(2)针对出差报销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四都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都政〔〕号),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的,根据参加学习培训、开会等公务活动的文件或党政办电话通知记录填写出差审批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半个月内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必须附出差审批单、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3)针对交通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经办人已退回福州至龙岩动车一等座与二等座差价,已退回车票时间与出差时间不符的车费。二是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1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4)针对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费的问题。一是经办人已退回违规报销的异地餐费。二是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长汀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汀财行〔〕3号)执行。三是明确要求,主办单位统一安排用餐、住宿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接待单位或所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往返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5)针对违规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公务员考试培训、交通、体检等费用的问题。一是经办人已退回违规报销的公务员考试相关费用。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专业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及风险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6)针对民政办财务记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将民政办的会计账务移交给财政所统一管理。二是财政所已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实行电脑记账。
(7)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四都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都政〔〕号),全面规范现金管理,要求出纳人员每日核对现金,做到账证、账款相符,从根本上杜绝白条顶库现象,库存现金已全面规范。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4.关于“干部任免研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委会对3名同志的职务进行重新研究和依规任免。二是严格执行《四都镇党委会议事规则》(都委〔〕87号),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均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再次发生。
15.关于“选人用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镇组织办对在编干部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梳理审查,从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开始,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及推荐程序。
16.关于“干部任免对象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对8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都委〔〕88号)。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任免各项程序,做到对干部个人身份准确把握,逐步形成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六)其他方面
17.关于“广告宣传费用支出大,存在违规行为,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一是对违规支出广告宣传费用的1名经办人给予党纪立案调查处理。二是规范选择宣传广告制作商。四都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向三个以上广告制作商发出报价邀约,对广告制作商报价进行市场询价,按最低价确定年度广告制作商。三是规范宣传广告制作申报程序。需要制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栏的,由相关分管领导填报“四都镇宣传广告制作申请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党政办统一承制。
18.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没有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对镇、村两级未执行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立案调查处理;3名相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对镇政府年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工程类项目,对项目招标方式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经自查,未发现年有规避招投标的项目。三是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都政〔〕70号),对村集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及预算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从严监督。
19.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扶贫资金滞留、扶贫资金无法发放和虚报多领扶贫资金”的问题
(1)针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在造福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1户农户多领的补助资金进行了清退。二是对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的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的1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实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在项目实施前、中、后,要求项目村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公开力度,提升群众监督意识。
(2)针对跟踪管理和服务指导不力,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出现群众建房审批手续不齐等问题。一是由镇扶贫办、财政所牵头对扶贫领域资金进行了一次专项清理,对于应发可发的资金给予发放到位;对于存在疑问的资金,已向县扶贫办书面请示征求意见,镇政府严格按照县扶贫办的建议意见处理。二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定期监督扶贫项目资金运转情况,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从制度上堵住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3)针对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对落实扶贫政策不力,脱贫攻坚措施不到位的2名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已将危房改造农户退回的多领的造福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胜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款退回县农业局专户。三是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省市县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四都镇纪委收到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3条,镇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牵头抓总,及时成立调查组,认真组织初核调查,对3个问题线索涉及3名相关人员认真进行研判,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到位。
截至目前,已调查终结3条,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纪立案2人,批评教育1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切实提升巡察成果运用实效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发现的制度漏洞,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该教育的严肃教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到个人;制定完善各党支部责任清单,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通信丙酸倍氯米松粉雾剂北京中科医院正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