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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汀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充分发挥多元协调机制作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通过现场办案的方式,成功化解18起行政非诉审查案件。
这是该院践行“四下基层”审判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对话,以案释法,化解矛盾、推动名城建设、维护稳定的一个缩影。
案情简介:
江某等3户商贩长期以来在长汀县水门巷、水门新村、西城墙交叉路口门店外的台阶、过道占道经营销售猪肉,年2月至3月,城管部门在督促他们进行整改的同时,分别对他们占道经营的行为作出了罚款处罚。但江某等3户商贩仍拒不整改,此后,长汀县城市管理局又先后5次对他们分别作出了罚款处罚决定。
江某等3户商贩对处罚决定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拒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年9月,长汀县城市管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江某等3户商贩共18件行政非诉案件。案件受理后,长汀法院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对该18起系列案件案情进行认真审查,考虑到该地段地处学校和旅游景点附近,江某等户在其租用门店前的公共区域长期占道经营,不但妨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通行,还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成为了创城建设的一块顽疾。
罚款并非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规范秩序,促使违法行为人落实整改才能达到行政执法的最佳社会效果。承办法官本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及城管部门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实地查看。依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官工作室,在充分听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和想法后,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有效纠正江某等人在公共区域占道经营的错误行为。江某等人分别认识到自身错误,均同意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承诺书,同时主动缴纳罚款。
长汀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考虑江某等人的态度,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长汀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其撤回申请。至此,该18起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圆满化解。
整改后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助力和参与社会治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长汀法院不断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推动行政非诉案件由单纯的处罚到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转变,既维护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又促使行政相对人理解、支持、配合行政执法工作,为长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名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原标题:《下基层解民忧整秩序促创城——长汀法院实质化解18起行政非诉审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