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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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11月13日至年1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卫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年3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年3月6日,卫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吴升峰同志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年3月11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专题讨论会,研究召开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议题及要求。年3月12日,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讨论、研究、修改巡察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整改责任清单。年3月5日以来,先后召开5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和5次专题会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整改。年3月12日印发《长汀县卫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把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成40个具体整改内容和项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同时,局党组建立“周检查、半月督查”制度,牵头领导每周检查一次,各责任股室各单位每周向整改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每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两手抓两不误。卫计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将巡察反馈问题意见要求落实到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提升基层医改“长汀经验”,推进“健康长汀”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带领全县卫计系统干部职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有效促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问题

(1)针对党组会与局务会的职能职责不清,对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中关于党组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年3月26日制定《中共长汀县卫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了党组会议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和党组会的职能职责,规范党组会研究决定七个方面重大事项的内容。二是年3月26日制定《长汀县卫计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议题内容和职责要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记录。从年12月21日起,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内容分开会议记录薄记录。对“三重一大”和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一律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并使用专门的局党组会议记录薄记录。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2次。四是完善制度规范。年4月16日合编《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度汇编》,印发给局领导、各股室参照执行。

(2)针对班子合力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把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列入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制定《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汀卫计〔〕号),对上班没有签到、旷工、没及时请销假等情况分别扣干部职工个人绩效分,影响其绩效工资。二是开展考勤督查。年4月份,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4月2日至13日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进行通报,扣相关人员绩效分。年3月6日,医院口腔科医生杨斌酒后上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相互学习交流。年3月10日,局机关工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到上杭县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古田会议会址等地,开展“亲近自然风光、追寻红色足迹、学习红色精神”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后,将持之以恒通过理论学习、文体娱乐等形式,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感情,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增强担当意识,医院改革。认真执行年9月14日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完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汀政综〔〕99号),争取县财政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全面医院在药品零差率补助等方面补偿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在去年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通过医院、妇幼保健院近三年工资总额情况的测算,年2月28日起草了《医院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现已征求了县财政、人社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有待县医管委研究通过后实施。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后,医院有关奖励性工资发放提供政策依据,医院内部工资和绩效分配制度健全完善。医院建立内部工资和绩效分配制度,积极探索工分制分配模式。年4月28医院召开第七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年医院内部工资和绩效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在年《方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年4月26-28日,由县卫计局相关领导和股室组成的医共体建设经验学习考察组前往三明市将乐县、龙溪县学习,其中重点学习了医院内部绩效工分制分配模式,医院实际,进医院内部工分制分配模式。

(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上级专款、基建款和补助款部分没有经过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中共长汀县卫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统一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规范资金补助拨付。局机关转拨上级专款、补助款、所有基建拨款一律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大额资金使用拨付提交局党组会研究。没有研究的一律不转拨、不下拨。三是规范资金补助拨付凭证。要求局规财股必须在局党组、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转拨上级专款、补助款和基建款,并将会议纪要附入记账凭证。

2.关于政治意识淡化的问题

(4)针对对上级有关精神传达不到位,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只作了简要传达,形式单一,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部署的问题。

一是党组已制定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年度及时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并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两会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卫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县卫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卫计工作任务,卫计局下达了年工作要点。二是系统内1个党总支、9个党支部都已制定年度支部学习计划,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传达学习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5)针对对政治巡察的严肃性认识不足,个别卫生院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自查态度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下发了《长汀县卫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认识,按要求开展整改。二是开展自查。所有24家医疗卫生单位都开展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财务自查,并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清退.25元;局机关、县疾控中心、南山卫生院等3个单位出现一函多餐接待问题,已清退.5元。三是对县委巡察组巡察卫计系统期间所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上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古城卫生院院长刘长洪、医院口腔科部分医生对组织的调查不够重视问题进行问责。县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给予古城卫生院院长刘长洪诫勉谈话处理,将医院口腔科主任徐宇明、医生杨斌、丘维炎私收费作出“以一罚十”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处理情况在全系统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6)针对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没有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扶贫相关政策,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的资金补助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年3月14日印发《年长汀县卫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汀卫计党组[]12号),将健康扶贫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健康扶贫政策,重温“长汀县卫计局健康扶贫应知应会手册”的相关知识。同时,年4月4日印发了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宣传折页,分发至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局机关干部手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再次明确挂钩干部责任,根据我局于年5月出台的《长汀县卫计局关于持续做好挂钩扶贫工作的通知》(汀卫计[]号)文件,要求全体挂钩帮扶干部在走访入户时必须认真了解贫困户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帮扶措施,对于已脱贫的贫困户不能有“脱贫即脱钩,一脱了之”的想法,年以前,应继续延续保持政策稳定性、扶持连续性,保证贫困户脱贫后不会“又返贫”。三是针对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的资金补助未到位的问题,我局于年1月20日前已全部分发到位并将相关凭证进行整理归档,年以后相关补助将由医保部门纳入医保结算,由系统直接补助。

(7)针对党性原则不强,个别党支部存在违规发放“七?一”党员活动会议补贴问题。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清理清退。巡察中发现的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在年6月30日组织在职党员对本单位环境卫生清扫、花木整修中给10名党员和2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人各发放了元、元共计元补贴。年7月、年7月被县宣传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5名党员给予每人元奖金共计元,在年6月支部被卫计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后支委每人发了元奖金共计元,以上三项违规发放补贴款共计元,整改期间已全部清退。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支部活动费用开支情况,已列入《局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并将实时开展监督检查。

(8)针对对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文件把关不严,出现原则性错误的问题。

一是责成相关人员整改重新撰写。对领导干部年以来各年度的述职述廉材料、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发言材料重新进行了审核。对局机关主任科员陈禄、主任科员刘兴英2人年度述职述廉材料中出现的原则性错误已责成本人进行重新撰写。二是责成机关党委整改修正。对党委制发的《关于中共长汀县疾控中心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汀卫计党委〔〕18号),存在将局机关委员会落款误写成机关支部委员会的文件进行了回收,落款修正后重新下发给疾控中心党支部;三是明确审核把关责任。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学习心得由局党办审核把关。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9)针对没有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19”等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的问题及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没有安排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的问题。

一是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列入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一年不少于2次专题组织学习有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论述、文件,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二是重新将《卫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至各党总支、支部、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密切掌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状况。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4月20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年8月19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各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就挂钩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干部职工网络意识形态行为进行了汇报、分析,提出了意见建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当前卫计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卫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担负起责任,督促、指导挂钩联系单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10)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缺乏,没有新建网站、   未完成原因:我局党组年3月23日已研究决定对10名在同一单位任职十年以上的卫生院院长进行轮岗交流。但是年3月5日起因机构改革,全县人事冻结,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停,具体人事解冻期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通知为准,逐步解决整改到位。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年3月15日下发《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汀医管办〔〕4号)。二是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年3月16日制定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汀医管办〔〕5号),根据卫计局党组会议(〔〕9号)精神,卫计局组织人员与1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征求意见建议,对任职十年以上的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报县医管委研究决定,逐步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2号文件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二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好巡察问题后续整改。对37个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3个整改问题,强化跟踪推进、协调调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举一反三,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四是全力推进“健康长汀”建设。全面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国、全省、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长汀”提供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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