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年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汀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招聘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县委编办、人社局、卫计局对招聘过程进行指导,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医院行风办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包芳芳
副组长:张仁良
成员:王隽华修光泽袁福火刘三秀黄海林赖八秀黄小红张明香黄淑菊谢秉璋胡春卿李莲莲
(二)招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松
成员:温松森胡小蓉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
(二)招聘条件
1.招聘详情见《年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2.35周岁年龄指: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3.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招聘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长汀县在编工作人员因辞职、解聘(含自动离职)距年8月13日不满3年者。
4.往年参加本院编制内招聘,成绩合格达到录取条件而无理由拒绝录用未满5年者。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的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