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家人死于医疗事故,
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
医院。
这样的例子,
想必盆友们也见过。
长汀这几人因为这样的事,
索要高额赔偿不成,
反而采取“医闹”的形式。
医院的正常秩序,
最终被法院判刑。
因怀疑母婴死于医疗事故,亲属邀集百医院,在索要万元高额赔偿费不成的情况下,采取“医闹”的方式,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医疗活动长达三天时间。
近日,长汀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丘某、童某、戴某等五人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
年6月2日,医院生孩子时,因羊水栓塞母婴均死亡。尔后,医院提出的赔偿要求,被告人丘某、童某、戴某等人于6月2日至4日期间,与百余名亲属朋友一起,采用停放死者遗体、医院大门、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燃香烛、播哀乐,拉电闸、封堵收费窗口、阻拦患者交费取药、谩骂拉扯医护人员,拉标语横幅堵县政府大门等方式,其中被告人丘某、丘某财、童某等三人在不同阶段实施不同的组织、指挥行为,被告人戴某、曹某积极参与,医院的医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医疗业务量严重下降。
同年6月15日及16日,五被告人先后投案自首。案件审理过程中,五被告人自费在电视台、公共场所播放和张贴《悔过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该起“医闹”案件中的首要分子丘某、丘某财、童某三人,积极参加的戴某、曹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医院工作、生产无法进行,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鉴于五被告人在公共媒体和公共场所播放和张贴《悔过书》,认罪悔罪,消减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针对上面的情况,
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
解决纠纷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
造成严重的后果。
小知识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出现纠纷时,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患纠纷。
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明确将“医闹”等违法行为入刑。此案的宣判起到了警示作用:医闹行为不可取。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群众在维护医疗权益时,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来解决医患纠纷。
(通讯员曾昭辉黄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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