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加强城区部分路段路内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下列路段路内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桥下坝、梅林大道、东关大街、交警大队到中心加油路段禁止停放车辆。二、江滨路路段7:30-19:30禁止停放车辆。三、金碧花园周边路段、富贵嘉园周边路段、祥鸿大厦周边路段除停车泊位外禁止停放车辆。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五、本通告自年2月8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2月5日
桥下坝和梅林大道
东关大街
中心加油站至交警大队门口
江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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