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实验幼儿园长汀第二实小招生公告发布

长汀县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园”的原则;

(三)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小班4个班,招收幼儿人。

(二)招生对象:本县仓下巷、横岗岭,罗坊村1-10组非挂靠户籍,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原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仓下巷、横岗岭

2.罗坊村1-10组

四、报名时间:

年8月23日上午8:00--11:00(星期三)

五、报名地点:

长汀县实验幼儿园(罗坊新园址)一楼教室

六、招生办法:(按下列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房产证一致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幼儿。

  幼儿园招生户籍要求:适龄幼儿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年6月30日。

 幼儿园招生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屋产权人应是幼儿父母,其办证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布之日。“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且父母在城区没有其他住房的)。

七、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本园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

  一、《居民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幼儿、幼儿父(母)信息页);

  二、房产证明材料;

  三、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四、儿童出生证;

  五、儿童预防接种证。

八、招生工作流程

 一、报名:

年8月23日上午8:00--11:00(星期三)

二、核查,公布体检幼儿名单:

8月24~25日核查新生情况,8月26日上午公布体检幼儿名单,并领取表格到妇幼保健院体检。

三、公布新生名单:

8月29日上午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正常进行,请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按时来园报名,逾期者一律不予办理。

  咨询

长汀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通告

  根据汀教综号《长汀县年城区、城郊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和《中共长汀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实行精准监督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都必须进入小学就读(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可延缓或免予入学)。6至12周岁轻度残疾适龄少儿就近入学随班就读。6至12周岁较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少儿送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听力语言残疾和重度视力残疾适龄少儿送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计划

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5个班人。

招生范围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城郊小学招生范围的通知》(汀政综〔〕号)文件所划定的我校的招生范围是:

新民、光明、新峰、建明、七里、利星、车队一路、二路、西门桥头、环城西路、新民小区、县直机关住宅小区、赣龙铁路小区、汀州豪廷、石材厂职工综合楼、西塔新村地、冠南小区、龙山花园、园丁花园、益民、福泉花园、腾飞二路以西。

招生办法

按以下批次录取

第一批: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有效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住的且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务工的适龄儿童,以及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子女。

报名登记时间

8月20日-8月21日。

提交材料

1.本招生范围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

2.租住房适龄儿童。报名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簿;能证明租住三年以上的租住合同或租约;父母城区固定从业证明或企业务工证明;电视、电话、水电、网络缴费电子发票原始凭据。

3.进城务工子女。填写《年长汀县进城务工子女要求到城区小学就读申请表》(此表可在长汀教育网下载或到教育局初幼教股领取),8月10日前将材料交教育局初幼教股审核,并于8月23日前到所安排的学校报名登记。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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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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