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长汀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号),迅速启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统称“三项社会保险”)的缓缴、退费等相关工作,将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
“免”即为: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减”
“减”即为: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缓”
“缓”即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长汀县人社局:退费率%
目前正处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阶段,社保费减免政策早一天落地,企业就早一天获得助力。为确保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劳动就业中心开启“昼夜模式”,加快审批进度,优化内部流程,于3月20日全面完成企业已缴纳的2月份社保费退费工作,退回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户共.76万元,退回工伤保险缴费单位户共18.75万元,退回失业保险缴费单位户共9.98万元,完成率%。
非接办理,快速便捷
该退费过程无需参保企业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无需企业经办人员前往社保经办窗口,退费金额直接退至企业账户,最大力度给予企业便捷。
来源:曾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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