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医院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5月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最新通知,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其中指出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学生应随身备用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建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年2月26日24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区由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二级响应,将低风险区由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三级响应。(长汀县为低风险区)。
防控方案文件较长,小编为您整理了重点内容,一起看下:中小学
注意工作人员防护。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每个宿舍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
幼儿园
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婴幼儿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
原则上外来人员不得入园,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婴幼儿不入园制度。
教职工和婴幼儿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不发热方可入园,严格落实婴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婴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工和婴幼儿的晨、午检工作
在园期间,教职工或婴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当立即上报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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