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3月8日至4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5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局党组认为,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映出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性、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局党组表示,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现阶段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认识到位;要找准问题症结,剖析原因,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长汀县农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汀农党组〔〕12号),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坚持以上率下,落实整改方案
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分头落实。各有关股室负具体整改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马上就办,雷厉风行开展整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召开1次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局整改办先后召开6次整改工作会,制定责任清单,指导、督促各股室严格把握整改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以上率下、逐级传导、件件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加强跟踪督办,强化执纪问责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对重点问题加强跟踪督办。一是加强对各责任主体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督促,形成局党组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寻源治本,深入查找和纠正发生问题的管理缺陷和制度漏洞,明确承担执法、项目建设、技术服务等职能站所的责权利,梳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三是在整改中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举一反三,通过问责警醒干部,促问题整改落实,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班子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偏大,个别同志在同一岗位分管同一工作时间过长,责任意识弱化,缺乏较真碰硬精神,担当意识不强,对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力”问题。县委在巡察前后对农业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局党组也制订完善了《县农业局工作规则》、《县农业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了重新安排,凝心聚力,做好我县的农业农村工作。
(2)针对“20套局机关职工宿舍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悬而未决”问题。局党组能正视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与县财政部门联合,摸清底子并制定了《长汀县农业局职工宿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已退出2户,正在退出的5户,剩余户的退出工作正在进行。
2.关于“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1)针对“未严格按照县委年出台的机构改革方案调整内设机构及股室职责”问题。局党组已按照《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农业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汀委办〔〕号文件),根据单位现有人员实际进行了部分内设股室的人员重组、职责调整。如加强局计财股力量,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在县农科教办加挂县扶贫开发中心牌子,调整增加编制2名并列入春季公务员招考,加强脱贫攻坚力量。
(2)针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未及时跟进,存在股室站所职能交叉”问题。一是局党组正加强与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的沟通协调,下一步将积极稳妥地开展职能交叉的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职能完善和人员调整;二是局党组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不折不扣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关于“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
(1)针对“县农业局机关党委对党员学习教育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局机关党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二是局属各党支部制订了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严格执行,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针对“支委会议和党员会议的记录过于简单,相关会议均未讨论专题学习的内容”问题。一是局机关党委利用集中学习、网络学习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并加强了对各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的督查检查,规范党办及各支部会议记录。6月1日局党组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宣讲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二是加强对各支部和党办干部自身的党建业务培训,制定了《年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方案》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组织了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培训,党办举办了一期党务干部培训,促进党务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
4.关于“不按规定收缴党费”问题。
针对“存在党员意识不强,党费缴交不规范”问题。一是由机关党办专人负责,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对全体党员年4月以来党费收缴进行了自查补交。年3月再次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个人缴费部分列入党费收缴计算基数,对全体党员年度党费进行了重新核算并补收。对离退休党支部党费收缴进行了重点督促和规范。对补缴党费各支部进行了公示。二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对机关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官坊农场农民党员等进行身份确认,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对每位党员需缴党费进行重新测算和公示;三是局机关党委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建立健全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从年4月开始每月15日开展“党费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建好党费收缴各类台帐,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抓得不实,流于形式”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是于5月9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个人自我剖析材料,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足准备。二是各党支部也按要求于6月下旬分别召开了以“学习廖俊波、涂太阳,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局党组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会。
(2)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局机关党委转发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执行,完整记录。今年以来,所属五个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24次、党支部支委会26次,局机关党委对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于6月2日接受了县委组织部督查;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培训,在局机关各支部建立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6.关于“党性原则不强”问题。
针对“县农业局在开展党的建设活动中存在以七一党建活动、党委换届会议等名义发放党建活动经费、会议补贴和误餐补贴”的问题。一是对以“七一”党建活动、党委换届会议等名义违规发放会议补贴和误餐补贴进行了追缴清退;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了“两个责任”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党组与班子成员、各股室、站、所、办及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局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站、所、办及各支部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工作记录。四是对2名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
7.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
(1)针对“违规指定北寿亭酒店作为县农业局定点接待饭店”问题。此前我局已进行了整改,取消定点接待饭店,局党组要求办公室、计财股等职能股室切实遵照《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汀委办〔〕76号)等规定。同时,对文件进行转发,要求各股室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报销流程。
(2)针对“违规收取项目前期经费,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县农业局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下属各股室、站、所、办及各支部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局纪检组也对涉及问题整改的站所9名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按“四种形态”的要求抓早、抓小。
(3)针对“拨付自主分配项目资金有些职能股室没有提供具体符合条件的单位及相关材料,也没有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核心示范户审核把关不够严,村主干所占比例较大。违规套取项目资金”问题。县农业局制订完善了《县农业局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并要求认真执行,根据各股室、站所职能,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从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违法处罚等方面制定了源头防范措施。
8.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到位”问题。
(1)针对“票据疏于管理、有部分票据遗失及未入账”问题。经办公室及计财股人员清理,已找到巡察期间未提交的票据存根和入账凭证,对未使用的票据已由局办公室清点后与巡察组对接移交局计财股封存。
(2)针对“公务接待中公函不规范,会议记录不规范、车辆修理费用报销不规范,文印费用支出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局纪检组责成局办公室和计财股进行认真整改并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制订完善了《县农业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县农业局关于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的规定》;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9.关于“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力”问题。
(1)针对“存在工作纪律松弛”问题。一是局党组制定和完善《县农业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违反规定的及时问责处理。如对3月份执行上班签到制度不认真的2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再次明确岗位职责。
(2)针对“公款存储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且为了迎接巡察存在事后补记会议记录现象”的问题。完善了《县农业局工作规则》、《县农业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详细记录会议讨论情况,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0.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香烟,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违规支付保险费用,违规报销娱乐场所费用”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对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支付保险费用及违规报销娱乐场所费用进行全面清理清退。二是制订完善了《县农业局关于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局纪检组加大了对单位内部经费开支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责任,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对5名相关股室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1.关于“选人用人不力”问题。
(1)针对“普遍存在混岗现象,行政股室岗位基本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问题。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县局行政、参公及事业在编人员的实际,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复的农业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正逐步推进解决。
(2)针对“干部任免不规范,轮岗交流少”问题。一是局党组严格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结合县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等工作的开展,结合单位职能和人员实际,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科学合理选人用人;二是推行干部交流和轮岗制度,根据站所职能和现有干部职工状况,首批对6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有序合理流动,提升干部队伍活力。
12.关于“存在使用编外人员较多和优亲厚友现象”问题。
针对该问题,一是对现有24名编外人员确定工作职责、优化岗位设置。同时,根据聘用合同,逐步清退不必要和不合适的编外人员;二是局党组积极与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沟通协调,在编制空缺限额内招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是严格按照编制管理要求,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对现有聘用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发放薪酬。
(六)其它方面
13.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原农办使用干部私车下乡办公事,事后加油费用单位报销以及挂靠原县农办的美丽办长期租用单位干部私车”问题。一是由局党组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二是对私车加油费用进行了追缴。
(2)针对“违规报销车辆违章罚款,以车辆维修名义套取资金”问题。一是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了追缴清退;二是完善了《县农业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是鉴于涉及问题的2名车辆驾驶员公车改革前已离职,局办公室对现有6名车辆驾驶员进行了廉政教育和安全教育。
14.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出差报销手续不完整,超标准报销交通费,重复报销出差伙食补贴,超标准报销学费”等问题。一是制订完善了《县农业局关于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的规定》,局党组明确要求局办公室、计财股等相关股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细化流程,规范手续,加强财务票据审核,附件不齐全不送领导审批;二是对超标准报销出差交通费、重复报销出差伙食补贴、超标准报销学费等费用进行了追缴清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审核报销流程,强化分管领导的审核把关作用。
(2)针对“部分慰问费用报销无慰问对象,发票复印件报销,挪用项目补助资金,文印费用管理混乱”等问题。一是修订制订《县农业局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审批及拨付程序;二是局党组责成计财股负责加强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和财经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法规及业务素质,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按照“四种形态”对涉及相关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廉政谈话。
三、需进一步整改事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20套机关职工宿舍历史遗留问题;违规领取补贴因部分人员调离、辞职、无法联系等原因暂未退回;工作人员混岗”等问题尚未全面整改完成。
1.对20套机关宿舍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我局已会同财政部门摸清底子并制定了《长汀县农业局职工宿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已退出2户,正在退出的5户,剩余户的退出工作正在进行,争取在年底前解决到位。
2.对违规领取补贴因调离、辞职、无法联系等原因,部分人员暂未退回的问题,我局将加大力度,逐步清退到位。
3.对行政股室岗位基本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存在混岗现象问题,我局与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加强沟通协调,将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和公开招聘事业干部等方式全面整改到位。
(二)巩固成果、标本兼治,抓好抓实后续工作
局党组时刻谨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不仅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在下阶段,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责任,持续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标本兼治、着眼长远、长抓不懈,自觉将作风建设纳入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大局,以扎实的整改实效来展现巡察工作成果。
1.加强班子建设,强化“两个责任”。一是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局属单位管理,强化规矩意识,明确责任担当。二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坚持一级带一级,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跟踪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种好管好“责任田”。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扎紧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四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2.结合“两学一做”,深化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和规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下大力气转作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厉行勤俭节约、简化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三是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良好作风和“比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
3.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认真执行新制定出台的《长汀县农业局工作规则》、《长汀县农业局党组议事规则》、《长汀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长汀县农业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规。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变更、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二号文件精神的问题。三是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措施,建立一套能治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规范行为。
4.深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发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积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心协力,苦干实干,团结和带领全县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把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充分体现到各项工作上来,推动农业经济提质增速,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五个长汀”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