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不放假
在岗查酒驾
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长汀交警将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春节长假,
警察蜀黍都放假去了,
难得的大过年的,
喝点小酒再开车回家,
应该也没关系吧?!
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年2月4日14时10分,民警在城区腾飞一路执勤时,发现闽FUM7**号小型汽车驾驶员曹某身上有酒味。民警随即对他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测得酒精值30mg/ml,属于酒后驾驶。曹某称他中午在家吃饭时小酌了几杯,抱着“大年三十交警不上班”的侥幸心理驾车载着家人到东关菜市场买菜,没想到快到目的地时被查,而他的车上带着老母亲和妻子则因曹某大年三十被查,觉得很冤枉,情绪很激动,曾一度想要阻碍执法。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之下接受了处罚。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
长汀交警温馨提示:
把酒言欢不忘安全,
团圆幸福方有保障!
假期严查不放松,
有酒莫劝驾车人,
隔夜酒驾也违法,
拒绝酒驾不侥幸。
新春佳节期间,多喝两杯是人之常情,但千万要记住,酒后不要开车啊!
拿起酒杯,就请放下车钥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旦酒驾,你将面临以下后果!
酒后驾驶=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0元)罚款
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五年不能重新领证+追究刑事责任
“二次酒驾”=十日以下拘留+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二次酒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此前,长汀交警已经发话:
春节期间天天查酒驾!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春节庆团圆,餐后勿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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