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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县小学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以什么方式进行报名?
答:年我县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10日—25日。
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对学生年龄有要求吗?
答: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
三、学生父母在城区有房产,需要提供哪些报名材料?
答: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儿童监护人房权)且已居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由开发商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③出生医学证明。
四、学生户籍地是县城派出所,学生父母城区无房产,可以参加城区小学报名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学生户籍地是县城派出所,学生父母城区无房产,可以参加城区小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③房屋租赁合同(县房管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学生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学生(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可以参加城区小学报名吗?
答:学生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随(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可以用(外)祖父母的房产参加城区小学的报名。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②(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由开发商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③出生医学证明。
六、学生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学生(外)祖父母在城区也有房产,可以用(外)祖父母的房产参加城区小学报名吗?
答:学生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情况,只可以用学生父母的房产进行报名,不可以用(外)祖父母的房产的进行报名。
七、学生户籍地在乡镇,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可以在城区小学报名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需要父母至少一方截止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
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县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经商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营业执照时间截止到年7月31日满一年);③出生医学证明;④房屋租赁合同(县房管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注: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八、高青县外来务工人员如何界定?
答: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高青县城区务工或经商并居住的非高青户籍人员。
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的条件和材料是怎样要求的?
外来务工包含在城区有房产、在城区无房产务工经商两种情况。
1.外来务工人员在高青县城区有房产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由开发商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③出生医学证明。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高青县城区无房产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②父母至少一方截止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提供在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县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经商营业执照;③出生医学证明;④房屋租赁合同(县房管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⑤父母双方至少一方的高青县居住证。
十、学生报名入学材料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答:各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若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年7月31日。
十一、学生父母在城区有一套房产,房产性质为商铺,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房屋性质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的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十二、我刚刚购买了一套期房,还未交房,可以用此房产的购房合同进行报名吗?
答:购买期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新建、改建、插建小区,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县教体局进行对接,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县教体局将根据房产交工情况确定入学依据。
十三、学生父母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分别划分于不同的学校片区,可以选择两套房产同时报名吗?
答:不可以。学生家长可以参照《高青县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了解两套房产分别划分在哪个学校,确定好意向学校,再用意向学校片区内的房产进行报名,报名时需要用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账号。
十四、城区小学依据怎样的顺序进行录取?
答:当城区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者;
②有自有住房,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者;
③无自有住房,用(外)祖父母房产报名者;
④无自有住房,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县城户籍列非县城户籍之前;
②房产证签发日期早者;
③购房合同签发日期早者;
④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早者。
十五、我在网上报名时,有些材料系统调取不出来,总是报名不成功,怎么办?
答:年实行中小学招生“一网通办”,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特设立线下报名点。
1.家长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障碍,无法正常提交信息的,可于6月11日、6月18日、6月24日到片区学校进行咨询,在学校老师帮助下进行报名。片区划分见《高青县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2.以下三种情况请于6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高青县第四中学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①在城区务工、经商一年以上,租房居住的;
②未在规定时间(6月10日—6月25日)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
③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
3.6月30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教体局室)报名。当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班额已满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调剂入学。
十六、我县初中什么时候报名?如何进行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初中一年级招收年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
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需提供以下材料:
1.高青县户籍:①户口簿;②小学毕业学校学籍号。
2.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1)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儿童监护人房权)且已居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小学毕业学校学籍号;③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由开发商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小学毕业学校学籍号;③父母至少一方截止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提供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县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经商营业执照;④房屋租赁合同(县房管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⑤父母双方至少一方的高青县居住证。
6月30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教体局室)报名。
十七、学生户籍地在高青,小学在外区县学校上的,现在小学毕业了,想回高青上初中,如何进行报名?
答:学生家长可于年6月10日—6月25日期间,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报名材料见第十六条)
十八、民办学校什么时候报名?如何进行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招生计划是多少?什么时候录取?
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
(2)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
(3)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详见《高青县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十九、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和高青六中怎么报名?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高青县第六中学两所学校在本校片区内学生未招满的前提下,剩余计划面向在城区有房产的学生进行招生,均于6月10日—25日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报名。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证签发时间、购房合同(房产已交工入住)签订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高青县第六中学在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优先录取在长江路小学片区内有房产的学生,剩余学位按照房产证签发时间、购房合同(房产已交工入住)签订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符合两所学校招生条件,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划片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二十、报名以后,什么时候知道录取学校?什么时候入学?
6月10日—6月25日,学生家长注册并登陆“爱山东?爱淄博”APP,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7月1日—7月25日,学校通过平台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7月26日—8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依次录取符合片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8月15日—8月20日。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8月21日—8月25日,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8月30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高青县教体局
高青县实验小学高青县中心路小学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高青县长江路小学
田镇学区中心小学
高青县实验中学高青县第三中学
高青双语学校小学部:-、-。
高青双语学校初中部:-、-。
高青燕园学校:-、-。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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