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长汀)工业园区坟墓迁移
的再通告
各有关村:
为加快晋江(长汀)工业园区建设,根据闽政地〔〕50号、闽政地〔〕号、号及闽林地〔〕号、号、号;闽林地审〔〕号、号、号、号、号、号等文件精神,需对位于河田镇明光村、朱溪村、露湖村的项目用地范围内经汀政〔〕29号、汀政〔〕16号的公告后还未迁移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东至露湖村大坪沿水泥路至国道,南至露湖国道湖洋背路段往河田方向至朱溪桥,西至朱溪村朱溪桥沿朱溪河至卷头坝,北至朱溪村沙岭沿明光村左梨壁至岔坑子至露湖村大坪,以及原河田茶果场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凡在上述范围内坟墓的户主,在原登记时间内未登记的,请于年4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属村村民委员会登记,办理坟墓迁移手续。经本次登记后的坟墓,在年4月30日前,由户主自行迁移完毕。
三、逾期没有登记迁移的坟墓,视作无主坟墓处理,将不再通知,由建设施工单位统一迁移。
四、具体事宜联系:明光村李水桂生(镇):;沈马荣(村):;朱溪村俞腾宝(镇):;李应哩(镇):;曾祥炎(村):;露湖村陈桂荣(镇):;沈绍江(村):。
特此公告
河田镇人民政府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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