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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屡屡爆雷的长租公寓行业迎来强力监管国家出台新规!事关住房租赁!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从加强从业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7个方面对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明确了监管措施新华社记者周科摄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租金水平稳中有降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贷资金变相开展金融业务近期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出手了重拳整治!一起来看看详细规定!
01
加强从业管理
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02
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除市场变动导致的正常经营行为外,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03
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04
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05
合理调控住房租金水平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