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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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11月13日至年1月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办开展了巡察,3月6日县委巡察二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和党务公开原则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部署落实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任刘长永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县委巡察二组《关于对县铁办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领会精神要义,制定《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汀铁办〔〕1号),按照“一一对应、立行立改、逐一销号”的要求,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铁办领导班子及时与县委巡察二组和县委巡察办沟通联系,请示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从严把关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为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主任刘长永为组长的县铁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股,具体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各股室负责人按照全面、彻底、系统落实整改工作的要求,围绕整改工作方案,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本股室所承担整改任务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求整改实效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铁办为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召开研究整改方案专题会1次、整改工作部署会3次、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周汇报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听取各相关整改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查找、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建立问责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强化跟踪督办,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知晓,自觉接受干部群众、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未按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问题。

(1)针对县铁办在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情况下,未按党章要求及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让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成立党支部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及时成立“中国共产党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支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4月2日呈报《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汀铁办〔〕4号),4月16日经县直机关党工委批复同意设立。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等党支部成立基础性工作,并选举产生了县铁办支部第一届支部书记。

2.关于部分事项议而不决的问题。

(2)针对县铁办从年2月29日至年4月5日,共6次开会研究长汀火车南站广告牌位设计工作,均只提问题,没有部署、没有决议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再次学习中共长汀县委办《关于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的实施意见》(汀委办〔〕13号),进一步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强化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会议制度。严格会议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上会内容会前充分酝酿,逐项把关,做到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不临时动议,着力提高会议的规范化水平和议事决策效率。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事项报告。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具体详实,不遗漏参会人员意见和会议形成的最终决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3)针对年6月以来,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员较少参加组织生活,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内容不够了解的问题。

一是按党章规定,向县直机关党工委申请,于4月16日成立县铁办党支部。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学习培训,坚持把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督查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不断强化组织生活制度的刚性约束。三是执行每周二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移的问题。

(4)针对个别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达问题。

一是由于当时县铁办在编党员人数为2人,尚未成立党支部。年10月,在多次协调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后,同意我办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县交通党支部管理。二是由综合股牵头,对县铁办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登记,目前未发现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转移的问题。三是已对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同时要求我办全体党员以此为戒,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5.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5)针对个别干部未如实上报为他人贷款担保情况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准则》《条例》,自觉用《准则》《条例》规范从政行为。二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各项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单位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认真对照,严格执行,以《准则》为镜,采取自己检查、同志帮查和互相检查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四是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关于通报干部融资担保查核整改情况和进一步做好融资担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汀委办〔〕号)文件精神,再次在县铁办全体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融资担保工作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有为他人融资进行担保的问题。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处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6.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6)针对一函多次接待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长汀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其《长汀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接待审批控制,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做到无接待函的报销凭证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做到一函只接待一次。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7)针对违规报销上级来人住宿费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长汀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严格各项开支的依据、标准和范围,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严禁开支。二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对相关责任领导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7.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8)针对同时报销伙食补助费和餐费的问题。

一是及时追缴违规报销的餐费,现已收回年9月违规报销餐费.7元;另1名相关责任人应退.3元,已于年6月辞职,现无法联系。二是今后严格按照《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汀财行〔〕3号)规定执行,并要求综合股及财务人员严格把好关。三是鉴于原兼职的财务审核人员已回外单位上班,对现有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

(9)针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的问题。

一是追缴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现已收回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40元。二是今后严格按照《长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汀财行〔〕44号)规定执行,并要求综合股及财务人员严格把好关。三是鉴于原兼职的财务审核人员已回外单位上班,对现有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

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10)针对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

一是追缴违规发放的奖金,现已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元。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1)针对重复报销补贴的问题。

一是追缴重复报销补贴,现已收回重复报销补贴15元。二是举一反三,组织综合股及财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目前,未发现其他重复报销补贴现象。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12)针对违规发放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县铁办关于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年7月起,我办聘用人员实行由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派遣,相关费用按规章制度执行。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对相关责任领导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9.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13)针对县协指办年2月17号凭证,列支租车费元,无车辆使用审批、无行车里程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对公务用车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进行详实记录,进一步堵塞公务用车监管漏洞。二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派遣制度,确因工作需要需派遣公务用车的,由综合股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后,填写《长汀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公务用车派车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对规定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派车的坚决不派车。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五)选人用人方面

10.关于任命编外人员为股级干部的问题。

(14)针对任命编外人员为股长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规定》(汀委组综〔〕号)文件精神,提升干部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根据年3月12日铁办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所有编外人员的股长职务。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县铁办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规定》(汀委组综〔〕14号)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用人风气。

11.关于编外人员重复领取工资补贴的问题。

(15)针对个别编外人员重复领取工资补贴的问题。

一是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按县人社局建议限期清退。二是对现有编外人员开展自查,目前未发现有重复领取工资补贴问题的现象。三是对未按期限清退且通知其清退重复领取的工资后未正常在岗的相关责任人经会议研究于年4月底给予解聘;对未按期限清退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限6月30日前清退,逾期未清退将给予解聘。

12.关于兼职人员领取补贴的问题。

(16)针对县国土局事业人员兼职县铁办财务按月领取补贴的问题。

一是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兼职领取报酬问题的建议“福建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闽人发〔〕80号)中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可利用业余时间到外单位兼职,领办科技企业或从事科技服务,取得报酬’”,经有关单位调查核实,研究决定不作清退。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今后,我办将严格落实县财政局文件精神,规范会计人员的设置。

(六)廉洁风险方面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7)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完善《长汀县铁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增强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现金支出管理。二是在现金结算方面,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号)的规定,元以上的支出采取银行转账支付。

(18)针对白条入账的问题。

一是今后严格按照《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的规定。从严审核,杜绝白条报销手续不规范原始凭证入账。二是鉴于原兼职的财务人员已回外单位上班,对现有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

(19)针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报销手续不规范的凭证由相关人员予以限期整改到位。关于购置警用装备问题我办已责成长汀南铁路派出所完善领用手续。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切实做到财务规范化管理。二是鉴于原兼职的财务人员已回外单位上班,对现有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

(20)针对行政经费中列支困难补助的问题。

一是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的规定执行,不再支付预算未安排的经费支出。二是鉴于原兼职的财务人员已回外单位上班,对现有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

1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21)针对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要求工程管理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对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2)针对擅自变更经备案的投标企业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管,做好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等常态化管理。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3)针对竞争性谈判无预算的问题。

一是今后对零星工程项目将按工程有关规定,送有资质机构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4)针对招标文件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今后工程项目招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执行。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处理8人,其中,诫勉1人,批评教育1人,解聘1人,谈话提醒6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二组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办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进铁路建设工作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一是持续狠抓落实。我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抓住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六大方面24个具体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早日见到效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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