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

  根据长汀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紧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工作

  (一)全面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召开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分解和安排部署。成立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邱沛盛同志为组长,总经理助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部经理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期间的统筹协调和联络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并形成书面反馈报告。根据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六个方面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紧紧围绕县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严格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抓到底”工作要求,立行立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年2月份以来,共召开1次落实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8次落实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和4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整改中,紧盯“全面整改、依法依规、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整改目标,严格实行“周安排、周汇报、重大事项随时报”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将县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分门别类、挂账销号、强化督查、明确时限,强抓整改。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完善13项制度。通过整改,持续做好做优国有企业党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工作作风等工作,完善公司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升,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相关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和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带头抓学习、带头讲党性。二是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条例》《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等作为党支部理论学习和周学习重要内容,由党支部委员轮流领学。三是重新制定了《年学习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和学习成果达标检查,将学习成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四是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于年1月23日组织全体职工下载学习强国APP,并要求党员每人每天学习积分超过30分。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脱贫攻坚、涉麻制毒整治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二是重新制定印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三是强化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年3月11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年3月26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四是加强对各部门、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一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春节前后已在公司   (4)针对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不够有力,未及时主动申报纳税的问题。

  一是于年3月13日补交月租金收入的营业税、房产税等附加税费及滞纳金97.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及时主动申报纳税。二是年3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收政策的相关文件。三是严肃问责,针对未及时主动申报纳税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负责人钟雪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5)针对落实《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财务严格把关,杜绝费用直接转给经办人。二是于年4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三是年起严格执行会费收取标准,以员工基本工资5‰按月收取。四是全面清理向非会员发放慰问品,责成6名非会员退回已发放慰问品金额,共计元,并于年4月9日退回专门账户。

  (6)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于年6月29日已电话通知汀江源旅游开发公司归还万元借款,经多次电话通知无效,年7月20日向汀江源旅游开发公司发函提醒。二是年4月16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汀江源公司归还借款事项,由汀江源公司控股方古韵汀州公司代为支付万元借款及利息4万元给县国投公司,计划于4月30日前归还借款。三是严肃问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负责人钟雪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够的问题。

  (7)针对公司党支部对国企的领导作用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日常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按制度要求详实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三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将支委会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的前置程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8)针对学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重新制定印发《县国投公司党支部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学习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司学风建设,及时发现、处理和整改学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全体职工自律意识,规范学习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三是严肃问责,针对学习制度不完善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宣传委员黄鹏翔进行了谈话提醒。

  (9)针对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学习教育抓在平常、融入日常、体现经常,成为干部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和一种责任。二是坚持每周二晚上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三是定期检查和通报学习掌握情况和学习笔记记录情况,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四是巩固成果。学习后,要求全体党员结合学习主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学以致用。

  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的问题。

  (10)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三会一课”。认真执行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会议程序,严格考勤登记,指定正式党员谢晓莉负责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制作下发的“三会一课”记录样板,实行专本专用,严肃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三会一课”记录,严禁将总经理办公会混同支委会。三是于年3月27日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的合格党员》专题党课。四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于年3月30日组织支部党务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了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

  (11)针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干部业务培训,规范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开展自我对照检查。二是于年4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邱沛盛同志代表班子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各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并坦诚相待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

  (1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年3月27日召开以“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书记与各支委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中各支委之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二是在组织生活会上对民主评议党员的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学习,并要求全体党员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三是完善内页资料。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议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考勤登记、资料归档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3)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县政府于年12月13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关于进一步理顺国资管理体系的总体方案》,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副总经理,招聘结果报县国资工作小组研究任命。二是根据年2月2日县委常委会召开研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年3月6日县政府召开关于扶持县国投公司发展专题会的安排部署。逐步解决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的问题。

  (14)针对干部职工招聘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严格党管干部的原则,各公司在编制范围内招录新增人员时按要求编制招聘方案,由县国资办或公司党支部委派专人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年3月11日已组织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进行补签。三是规范任用程序,制订了《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免管理办法》,完善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扩大民主推荐考察范围,对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征求意见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四是加强招录任用工作监督,公司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年以来已组织招聘3批次,均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6.关于基层党组织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15)针对成立党支部不够及时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年9月26日将公司党组织建设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二是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共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的批复》文件精神,中共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于年11月10日成立。三是党支部成立以来,公司在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党支部先行研究讨论,形成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力争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16)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按《长汀县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要点》要求完善了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教育,增强责任感和履职意识。三是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整理,建立健全发展党员五种台帐,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7)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巡察前通过自查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1.38万元,巡察反馈后共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0.44万元(其中,安全生产奖元,绩效元)。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文件规定发放津补贴,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新设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三是严肃问责,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担保公司负责人廖劲星进行了谈话提醒。

  (18)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年以来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重新梳理,已责成当事人退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共计元。二是强化制度约束,于年4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按照《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凭证,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的现象。

  (19)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边巡边改,对一函多餐、异地接待、节假日接待等不规范公务接待进行清查。二是严格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报销凭证必须有财务票据、菜单、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格按标准接待、按规定人数陪餐。三是严肃问责,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经办人员沈海全进行了谈话提醒。

  (20)针对违规支付个人费用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年以来的支付个人费用进行重新梳理,已责成当事人退回应由个人支付的保险费元。二是强化制度约束,按照《长汀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长汀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和《长汀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严格把好审核关,严禁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8.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21)针对内设部门及下属公司目标任务不够明确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再到个人。二是公司除承接县政府公益性项目外,对经营性的资产力争效益最大化,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22)针对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有所欠缺的问题。

  一是为提振员工干事创业精神,已制定切实可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二是逐步健全各项考核激励机制,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按季度进行绩效评定。三是重新制定印发《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每月按所在岗位工资的10%计发放月绩效工资。四是针对年度年终绩效为兑现问题,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年度年终绩效奖金按月工资的1.5倍预发,于年1月21日发放到位。

  (23)针对资产片区管理人员巡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于年3月12日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要求片区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资产安全巡查。三是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巡查检查登记簿,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四是严肃问责,对资产片区管理人员巡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廖接顺、黎小健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24)针对学习市委2号文件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于年4月2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专题会议。积极加强公司转变工作作风的专项治理活动,制定《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工作作风实施方案》。二是年3月12日组织全体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

  (25)针对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

  一是于年3月19日组织开展工作松驰、干部职工借款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结合全体职工对工作松驰、干部职工借款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核实。经查,未发现存在工作松驰、干部职工借款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纪律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26)针对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年3月2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在会上对曾盛、梁建海等2名党员学习记录不完善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学习的监督检查,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三是要求全体党员牢牢掌握党员应知应会知识,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四是为不断提升党员理论素养,于年3月19日组织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五是将学习情况做为评先评优考核依据。

  (27)针对警示教育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于年3月28日召开职工大会,对沈海全、林传水、林庆标等3人问责情况在全公司进行通报。二是于年4月12日在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现场廉政教育。三是年4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会上以案为警、为戒,积极发挥追责问责的警示教育作用,并通报刘长华、华建锋等2名同志被诫勉谈话案件。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8)针对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不够有力,存在国有资产属性界定不清晰,管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一是全面进行清查,对宗资产逐一核实使用情况,理清资产性质,明确管理责任。其中23宗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混合的资产由县国投公司与使用单位共同管理,76宗非经营性资产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17宗由县国投公司经营管理。二是严肃问责,针对国有资产属性界定不清晰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负责人涂亮宝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办人员黎小健进行了谈话提醒。

  (29)针对部分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一是已于年6月对兆征路1处、商业城19处、水东街9处等合计29处房产进行评估入账。二是委托福建中恒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剩余未评估资产进行分期分批次评估并入账,预计6月底完成。

  (30)针对店房出租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长汀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建筑物、土地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房产租赁工作。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移交的宿舍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按照县政府备忘录〔〕95号文件精神,收取租金,签订租赁合同。三是对已移交的店面参考市场价格,确定起标价,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四是全面清理租赁合同,对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完善合同条款,补收汀州红村镇银行履约保证金15.85万元。五是加大租金催收力度,成立租金催收小组配合片区管理员集中上门催收租金,针对年度14户欠缴租金巡察期间清收39.76万元,整改期间清收36.45万元,合计76.21万元已全部清收到位。针对年以前尚有5户欠缴租金巡察期间清收1.33万元,整改期间清收2.43万元,合计3.76万元。剩余4户欠缴租金25.25万元,其中3户已申请法院执行,1户正在催缴(0.25万元)。六是加大市场调查力度,针对资产闲置的问题,已拟定切合实际的租期方案,增加招标次数,已出租7处,拟政府收储2处。七是严肃问责,针对店房出租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负责人涂亮宝进行了批评教育。

  (31)针对林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存在林业资产管理不到位、林业资产依托村级护林员管理,但对林区及村级护林员的管理欠缺和林业资产承包经营租金收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林业资产管理办法,摸清各乡镇林业站造林基地的产权情况,建立健全台账。二是年3月26日组织护林员学习《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汀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及《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护林员管理制度》。并将委托县林业局管理护林员职责收回,由县林发公司自行管理,要求护林员与当地乡镇林业站、森林公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加大打击盗伐林木,涉黑涉恶事件。每年对护林员管护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按履职情况发放绩效。三是已催收河田镇罗地村、河田镇窑下村、三洲镇三洲村杨梅基地租金3.万元,河田镇伯湖村和三洲镇小溪头村等2处杨梅基地租金、河田镇露湖村板栗基地、南山镇洋背站基地于年4月12日已启动法律程序催缴。四是严肃问责,针对林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林发公司负责人黄鹏翔进行了谈话提醒。

  (32)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随意变更增加工程量的问题。

  一是严格要求审核预算编制单位正确编制工程项目招投标预算书,减少因项目漏项、漏算等原因造成工程施工时项目及造价的增加的问题。二是严格要求合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时所涉及项目工程量的增加及设计施工图变更造成项目工程量增加的签证单进行审核、审批。三是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图纸、合同、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执行工程项目施工,杜绝一些不必要工程量的增加,使工程资金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

  (33)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巡察反馈以来,共收取17个项目49.9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二是严格按双方已签订的合同条款收取履约保证金,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使工程项目管理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制定印发了《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34)针对个别小额工程直接发包,个别询价项目合同价高于中标价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二是已规范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手续,做到工程手续合理、合规、合法,严格按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执行,杜绝直接发包零星工程项目。三是对工程项目超出中标价的,责成项目超预算事项核实具体原由,作出详细说明。

  (35)针对部分邀请招投标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严格要求招投标代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市、县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二是要求项目经办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所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把关,按规定履行签字审批程序,杜绝漏签把关不严的低级错误。三是对未审批完善的资料坚决给予退回,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移交工作。

  (36)针对工程内业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和造价咨询成果报告书及结算审核意见通知书签字盖章手续。二是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工程内业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在未完成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手续时不得提交审批及拨付相应工程款。四是制定印发了《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有效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五是严肃问责,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负责人肖鹏进行了谈话提醒。

  (3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由于财务审核不严造成重复支付,巡察期间已追回元。二是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遵守大额资金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并严格按照《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执行。

  (38)针对使用收款收据收取报名费的问题。

  因租户较多,按批次招投标报名费开据收据给客户,报名费收入按实际收入进行入账并申报纳税,收据仅作为附件用以核对。

  (39)针对购买办公物品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要求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补齐领用手续、采购程序,并于年3月27日整改完成。二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和办公用品领用手续。三是严肃问责,针对购买办公物品手续不规范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负责人廖劲星进行了谈话提醒。

  (40)针对会计账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于年4月10日进行调账整改,调整以前年度利润,并将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二是严肃问责,针对会计账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财务人员钟雪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41)针对无依据调节利润的问题。

  于年4月10日进行调账整改,调整以前年度利润,并将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

  (42)针对部分业务风险防范不够的问题。

  一是于年3月25日已委托福建天采律师事务所对福建古汀酱园食品有限公司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收回违约金。二是严格按照还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严格按公司管理办法对贷款企业提供的反担保资产进行评估,降低财务风险。四是根据《关于福建省长汀县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权划回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精神,将福建省长汀县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权划回县国投公司,不再委托县工信管理局管理。五是严肃问责,针对部分业务风险防范不够严密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经办人员卢春林进行了谈话提醒。

  (43)针对公车公司车辆使用管理不到位,存在人均出车率低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县车改有关精神,公务用车以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为保障,年1月31日、年2月28日、年3月29日分别组织召开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二是制定印发了《长汀县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提高车辆日出车率的实施方案》,通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深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诚实守信、保障有力、服务规范、质量优良”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车辆日出车率。三是企事业单位车改后,根据车改有关政策,逐步向省市属驻汀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提供公务活动车辆使用服务。

  (44)针对租赁费用催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费用催收工作,成立《长汀县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费用催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催收小组上门催收、发函催收等方式。二是年2月26日以来,完成催收51.04万元,仅余29.01万元未收取,下一步将加大催收力度,力争全部催收到位。三是严肃问责,针对租赁费用催收不到位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司业务负责人赖玉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45)针对存在现金加油的问题。

  一是制定《长汀县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杜绝现金加油发生。二是严肃问责,针对存在现金加油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公车公司业务负责人赖玉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1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46)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年3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二是已责成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述责述廉,并已重新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水平的提高,规范廉政谈话,要求谈话内容必须根据谈话人的工作岗位具有针对性。

  (47)针对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长汀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突出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二是要求各部门、子公司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节点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

  (48)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年4月12日在长汀县医疗器械产业园工业新区园区召开工程建设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重点阐释了工程施工和监督管理方面防腐倡廉的有关规定,要求所有工程人员及参建单位要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严防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于年4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全体职工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谨记党纪法规,严守“六项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已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针对防控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

  (49)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推动县国投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好日常监督,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排查了县国投公司廉洁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着力防微杜渐。年3月29日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协助配合县国资办对2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于年4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对2名同志诫勉谈话进行全公司通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巡察一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公司高度重视,根据“分工办理、全程跟踪、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对16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3人、部门经理级5人、副经理级3人、一般职工5人)进行问责,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5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9人。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诫勉谈话处理2人(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人)

  1.对总经理助理刘长华关于工程项目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业务风险防范不够严密和林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2.对总经理助理华建锋关于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不够有力和公车公司车辆使用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二)批评教育处理5人(其中部门经理级1人、一般职工4人)

  1.对资产部经理涂亮宝关于国有资产属性界定不清晰,管理责任不明确和店房出租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对资产部职员廖接顺关于资产巡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3.对资产部职员黎小健关于资产巡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4.对党员曾盛关于学习记录不完善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5.对党员梁建海关于学习记录不完善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三)谈话提醒处理9人(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人、部门经理级4人、副经理级3人、一般职工1人)

  1.对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邱沛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够有力、公车公司车辆使用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林业资产管理不到位、投融部应急还贷资金回收存在风险和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存在财务风险等七个方面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对财务部经理钟雪华关于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不够有力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3.对林发公司总经理黄鹏翔关于林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4.对工程部经理肖鹏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5.对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负责人廖劲星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买办公物品手续不规范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6.对公车公司副经理赖玉华关于公车公司车辆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7.对农担公司副经理卢春林关于部分业务风险防范不够严密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8.对国投公司出纳沈海全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9.对资产部职员黎小健关于国有资产属性界定不清晰和管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公司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一)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县政府委派产生。公司监事会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县国资办委派产生。副总经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下一步措施: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将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办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和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二)关于租金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出租店房租金未全部收缴到位问题。

  未完成原因:公司租金催收小组配合片区管理员多次上门催收租金,剩余4户均为年以前欠租的承租户,其中3户已对其申请法院执行,由于暂无可执行财产,导致欠缴租金25万元还未执行到位。1户因经济困难长期外出打工,导致欠缴租金0.25万元还未收缴到位。

  下一步措施:将积极主动对接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年8月底通过法院执行完成收缴工作。

  2.针对出租林业资产租金未全部收缴到位问题。

  未完成原因:经工作人员多次电话通知,因基地承租户长期不在长汀,目前已对河田镇伯湖村和三洲镇小溪头村等2处杨梅基地、河田镇露湖村板栗基地、南山镇洋背站基地的承租户申请法院执行。

  下一步措施:将积极主动对接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年8月底通过法院执行完成收缴工作。

  3.针对公务用车租赁费用未全部收缴到位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个别单位对中央和省、市、县车改有关文件精神认识不到位,导致剩余29.01万元未收缴到位。

  下一步措施:公车公司车辆租赁费用催收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催收力度,力争年8月底完成收缴工作,如个别单位不配合收缴工作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收缴。

  4.针对福建古汀酱园食品有限公司违约金未收缴到位问题。

  未完成原因:经工作人员多次电话通知无效,于年3月25日已委托福建天采律师事务所对福建古汀酱园食品有限公司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收回违约金。

  下一步措施:将积极主动对接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年10月底通过法院执行完成收缴工作。

  (三)关于部分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对未评估入账的处资产因数量大、覆盖面广,资产价值参差不齐,且选定评估机构需要按规定程序招标,时间紧,所以未能及时完成。

  下一步措施:积极对接福建中恒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处资产进行分期分批次评估入账,力争年6月底完成资产评估入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通讯      

来源:中共长汀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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